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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家儿郎冠军侯 正文 第一百零八章

作者:觉明堂主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17-02-14 03:39:57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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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去病没想到自己会被困在朔方这么久,朔方与长安相隔两千里地,只能靠尺素传书,因此这些日子里,盼信成了他的一件大事。

    不过除了素宁的信,他的家信来源很简单,母亲自己写不了信,舅父没时间写太长的信,内容最丰富、笔触最亲切的,还是弟弟霍光的信。弟弟会把自己的所见所闻详细道来,也会向兄长汇报自己生活琐细。

    从霍光的信中看,他已经在长安站稳了脚跟,交到了一群朋友,进入了一个活跃的新圈子,圈子里的大多数人都是同为郎官的同事,包括苏武,上官桀,甚至还有李敢的侄子李陵。

    霍光进入的这个圈子,大部分人都是世家子弟,由此来看,霍去病知道弟弟并没有像自己当初那样受到排挤,而是已经被对方认可和接纳了。这也就是十来年的功夫,一切就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也许,一个新的世家,就是这么产生的吧?想到此处,他的心中真是五味杂陈,盈虚消长不过如是而已!

    除了世家子弟,霍光甚至还结交了一个被俘的匈奴小王。他告诉兄长,这个匈奴人名叫金日磾,与自己同岁,曾是休屠王的太子,生得仪容不凡,被俘后在宫中养马,把御马养得膘肥体壮,再加上为人笃厚敬谨,由此得到了陛下的赏识。

    霍去病倒是记得自己河西二战时俘虏过休屠王的太子,但明明名叫“日磾”,为何却多了个“金”字呢?询之于霍光,得到的回复是,“因为兄长您还缴获了休屠王的祭天金人啊,陛下为了纪念这件事,赐他姓金。”

    霍去病只能无言了,心中却是百感交集,陛下明明也是在惦记自己啊。但是,既然陛下如此爱重自己,如今的局面却又如此僵持,岂不是很可笑吗?

    他不由得想起自己曾对弟弟说过的那句话,“夏商周三代之后,天下再不复有君与臣,只有人主与臣了。”

    (作者按:他没想错,往后的两千年中,落到如此局面的人远不止他一个,谋算与控制,终归是人主与臣子之间无法避免的宿命。)

    对于霍光在长安城的表现,霍去病大体上还是很放心的,当然回信时也免不了要规劝他交友慎重。其实他心中颇为羡慕自己的弟弟,在十六七岁的年纪能够如此潇洒风流的度过,能结交那么多朋友,能与朋友一起放歌纵酒、弹棋击筑,而自己的这个年纪,远不是这样度过的。

    虽然霍去病是个很重情义的人,虽然他既有忠心耿耿的下属,也有张骞那样的忘年之交,可是他真的没什么同龄朋友,就是那种能一起喝酒谈心、一起到处玩耍的朋友。从小到大,在同龄人眼里,他一直都是一个寂寞高手。

    他已经错过了交朋友的最佳年龄,而且以他现在的身份,也不可能再交到什么朋友了,恐怕这辈子都只能继续享受寂寞高手的感觉了。没有朋友、没有知己,这对于一个男人,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会格外珍视自己的伴侣,因为这个用一幅图就读到了他的心的伴侣,也是他在这世间最好的朋友和唯一的知己。

    霍光在信里,也常常会报告这样的消息,同事某某或者朋友某某结婚了,娶的是某家的小姐。这也难怪,那个时代的男子,二十岁前后正是结婚的高峰时期。

    霍去病最不爱看这样的消息,因为这让他没法不联想到自己,如果不是被困在这里,自己的婚期应该就要到了。为什么那些平凡的婚姻,反而如此容易缔结呢?为什么自己真挚炽烈的爱一个人,婚姻却要横生波澜?

    他觉得别人的婚姻平凡,虽然有些偏激,但也不是全无道理,本来这世上绝大多数的婚姻也就是饮食男女而已。再说他心里痛苦惆怅,所以看什么都不顺眼,有事没事总想挑刺儿。

    比如今天又被他挑出来一条新证据:霍光在信里提到,与一群朋友在某人家里欢饮至深夜。这本来没有什么,可是记性极好的霍去病却立刻联想到,这个某人,不是两个月前才刚刚结婚的么?

    他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才新婚两个月,居然就呼朋唤友来家里饮宴到深夜!你们俩这么快就相看两厌了么?还是根本就没有动过真心?如果换作自己,别说燕尔新婚,就算已经结婚十年二十年,也绝对不会这么干,他会珍惜跟她呆在一起的每一个夜晚。

    所以在痛苦惆怅之余,这又给他一点安慰,让他觉得自己其实是幸福的,感谢上天安排下这段缘份,让自己遇到了心光相见的知己,比起那些一辈子不知道何谓真爱的男女,自己是何其幸运!

    作为一个非常理性的人,他年少时虽然憧憬过理想的爱情,但并不认为一定会降临到自己身上;而当真的遇上了,在感到幸运之余,以他的心性之高远,很自然的就会立志要把自己的爱情经营到极致。所以他爱得非常认真,毫无保留,甚至到了虔诚的程度,他常常想道,等将来我们携手走过百年,那时世人就会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人间传奇!

    从旁观者的角度,也许很多人都能理解他,因为他的想法令每个人回忆起自己的这个年纪。也只有在这个年纪,才可能有这样的想法,才可能是这样的爱法。即便仍然是他和她,倘若晚遇见十年,都不会是同样的爱法。人只要过了这个年纪,哪怕遇到再理想的对象,都不可能爱得如此认真虔诚、如此毫无保留。

    心上人的来信是他的珍宝,每晚他都会重读一遍,梦见她太容易了,几乎夜夜都可以在梦中见到她,他们还一起去了很多地方,甚至共同经历过很多惊险,可惜梦里的情节,一睁眼就统统记不清了。

    他给她写信,每封信的开头,都会称呼她的名字,也许别的爱侣会有自己独特的爱称,可是他喜欢叫她的名字,因为他喜欢这种亦妻亦友的感觉。不管写了些什么内容,每封信的结尾却总是一样的,都是那八个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书不尽意,笔短情长,这一别又是这么久。现在的他,知道了什么叫做“焚心”,那是一种压制不住的思念,一旦涌上来就只能任其摧残,再无心力去做任何事情。他也想通了什么叫做“销魂”,往昔那些相见的时光,如果能挪片刻到眼前,那种感觉就是销魂。

    在凉风拂面的夜晚,他仰望繁星闪闪的夜空,眼看着流星不时划过漆黑的夜幕。此刻他也想起了民间的传说,若是能在流星消逝前许完一个愿,这个愿望就可以实现。左右无事,那就试试吧。

    一次,两次,三次,但是流星消逝得那么快,怎么可能说完呢?

    然而,也许是诚心感动了上天,最后居然出现了一颗格外缓慢的流星,拖着尾巴一闪一闪的划过半个天空,他的愿望真的说完了!

    在寒风刺骨的晚上,他仍然会仰望塞外的夜空,那夜空依然是幽暗深邃、繁星满天。此刻他不由得想到,自己已是二十三岁了!逝者如斯,流金淌银的青春岁月,居然已经过去一多半了?

    七年前,自己还是那个桀骜不驯的少年,为了从军而提前行了冠礼,从此按照成年人来要求自己,何曾想到一眨眼间,竟也到了有往事可以追忆的年龄!

    追忆往事,他觉得无悔于这七年的青春岁月。这七年中,他做出了人生中最重大的两个选择,这是他永生永世都不会后悔的两个选择,第一个是从军,另一个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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