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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是废掉了一根钢钻,林云这边终于是给自己的两颗钢筋‘子弹’钻眼成功,系上尼龙线,然后将它们缠绕在已经和护腕相连的滑轮上面。
与此同时,直播间的观众,也是多了几个,对于林云这些难看的武器,大家虽然是吐槽,但是一个个也是很回味的。
看着直播间大家的聊天,林云也是有些满意,不要在意它们的外观,他们绝对是好的武器,这个不用怀疑!
下午的时候,林云又是去了一趟乡卫生院,购买了一根医用橡皮管,这种橡皮管折叠之后的弹力,绝对可以将弹弓上的‘子弹’,打出去很远,而且威力也不会弱!
实验一下‘子弹’,三十多米在的一根老树根,林云手中的弹弓,子弹直接是狠狠地钉着,几乎是将接近五厘米的‘身躯’,完全钉入树根之中。
看着这件武器的威力,有两个直播间的大兄弟,更是想着花钱购买自己的弹弓,当然了,林云肯定是不会答应的!
本来自己今天的想法,只有制作一个弹弓这样的武器,不仅仅是用来打猎,同样也是可以捕鱼的!
但是后来,自己还多制作了一柄短剑,这柄短剑有刀,锯两种作用,而且每一种作用都很不错,唯一的缺陷,就是这把刀比较的粗糙,难看。
背包,是自己大学时期一直使用的,是一个颜色比较浅的蓝色背包,这种布料比较的结实,是牛仔裤那种布料的。
单人雨衣一件,饭夹一只,还有那种大号黑色垃圾袋两只,一只里面包着自己的两套衣服,另外的一只里面放着牙刷,毛巾,洗衣皂,肥皂,牙膏等生活用品。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茶叶罐子,第一个罐子里面,存放一些创口贴之类的药品,而另外的一个,则是放着打火机,棉花之类的东西,在野外可以用得着。
再给大家看了自己的所有携带的东西之后,林云这边才是关闭了第一天的直播,看着最后自己的直播间,也就是五六十人,比起来那些人数数万,数十万的直播间,简直是不能比。
骑着自行车,现在这个时代,酒香也怕巷子深,有了本领,要做的事情,也要让别人知道才行。
没有钱没有关系,但是林云相信,只要自己是有本事的,那么肯定会可以赚钱。
第二天的一大早,天刚刚亮,林云这边便已经是准备好了,背包之中,自己还带着一个充电宝,三块充满电量的备用电池,因为自己要全程直播,连老大最后交给自己的相机,自己同样带着的。
这个相机是老大两年前买的,可是有几千块,能够通过蓝牙,连接到手机上,这样的话,不带着手机,也可以在五百米范围内进行拍摄。
这部相机,自己带着也是将它当做监视器使用的,可以放在自己‘帐篷’的边上,也算是一个防护的套路。
“大家好,我们的荒野之行,可以说是终于开始了,今天我们的目标是沂蒙山那处还没有被开发的荒山野沟。这处地方鲜少有人迹出现,我和父亲已经说了,让他一周之后,再来这边接我回去,所以说,我要一个人,借助自己昨天准备的工具,在这里生活一周的时间。
为了让自己过的好一点,我带了盐,其他的调味料什么的,我什么都没有带,至于食物,我相信这片山林,它应该会给我准备了不少。”
直播间,已经有了十几个观众,期盼自己的直播间,关注的人不是很多,昨天直播了五六个小时,也就是有人送了一些竹子,加起来不足一万。
但是他还是希望,今天的观众,能够增加一些,除此之外,他也希望,能够给自己增加一些收入才是。
荒山野岭,人迹罕至,不过说起来这边也不是没有人讨生活,至少林云这边,进入山岭的地方,还是有一条隐隐约约的小路。
林云手中提着短剑,正是自己昨天制作的那一个,山岭树木很稀薄,因为现在的地方,并不是山岭深处,如果这里环境好的话,恐怕已经是被开发成为旅游景区了。
大概三四里路的距离,夏天的季节,这里经常会有阵雨,雷雨的出现,山林之中还有一些潮湿,幸好这里的树木不是很茂密,否则的话,这日子不好过。
另外一点,这三四里的路程,一路上走过来,这里很明显有很多的人为痕迹,至少林云走的这段路,连一只野兔,野鸡都没有看到,绝对是人为的缘故。
“剁剁~”林云这边一阵繁忙,一个有一点枯黄的老竹子被砍下,和电视之中那些常见的南方毛竹不一样,本地的竹子,茎干比较的细,这片野生小竹林的竹子也是一样。
林云选择的这根竹子,只有两根手指那么粗,虽然不算竹林之中的大竹子,但是也很不错。
这根竹子,看样子应该是生长了三年以上,和那些青翠的新竹子,明显是不一样的!
劈开那些杂枝,留下这一截接近四米的竹子,它可以当做长矛使用,同样的,它也可以被用来当做鱼竿使用,绝对是足够的。
“扑腾~”仿佛野鸡拍打翅膀的声音,悉悉索索的传来,林云将胸前的手机挂好,让它不再轻微的摇晃。
竹林非常的安静,四周同样是比较的安静。
“嚓嚓~”可能有三分钟的时间,这竹林之中终于又是有声音传来,这一次,林云听得非常清楚。
慢慢的,将自己的背包脱下,同样的,将摄影机拿出来,挂在竹枝上,对着远方。
放下自己的竹子长矛,这样的地方,这件武器很明显是施展不开的,不过,自己的短剑是可以在这个环境使用的。
慢慢的前行,这只不知道什么品种的野兽,也只是知道它大概的方向。
“嚓嚓~”又是一连串的声音,这一次,这只小家伙并没有躲避,这是一只全身灰色的小家伙。
它在这些干脆的竹叶上,快速的迈着四只短腿,它距离林云大概有十五六米的距离。
林云这边反应过来,准备追踪的时候,它已经是跑出去距离林云有二十米的距离,这是一只刺猬。
看它的个头,自己的运气真的很不错,虽然这小家伙身上的气味不好闻,但是它的肉却非常的好吃,林云吃过它的肉,而且不是一次吃过刺猬的肉。
以前田中刚刚小麦收完的时候,自己的父亲,晚上就会带着充能灯,晚上出去寻找野味,刺猬是经常见到的,虽然它不像野鸡,野兔,蛇那样的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