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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娘,快更新啊(清穿) 正文 117 扑街

作者:梵音鹤羽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17-09-18 17:58:43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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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雪湖进门的时候,是一个飘着细雪的早上, 十里红妆落了薄霜。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伴着“砰砰”直跳的心脏,新娘子坐在轿子里, 忍着饥饿,手里揣着那颗象征着“平平安安”的红苹果,寒冷的天气, 照旧出了汗, 脸颊也是热得发烫。

    期待着能遇到一生的良人,永结同心、白头偕老。

    繁琐的礼节, 热闹的婚礼, 这是年雪湖的第一次婚礼, 也是胤禛的第二次婚礼。

    心心念念、满怀憧憬遇上了心有所属、波澜不惊,不知是喜是悲。

    四爷按部就班地行礼、喝酒,早不是当初的毛头小子, 兄弟们打趣地说:“四哥又要娶个美娇娘了。”

    胤禛抿着薄唇, 斜睨了一眼酒气儿上头的十四, 没好气地说了声:“我看你倒是比我还高兴呢!”

    八爷笑着打圆场, “好了好了, 大家少喝些,都是成了家的人了。”

    那边女方的大舅哥、二舅哥也来给胤禛敬酒了, 都是面容俊朗、意气风发的青年才俊,年希尧笑眯眯地说了几句吉祥话。

    年羹尧与四爷碰了杯道:“大妹妹在家就是个贤淑的,不过年纪还小, 望郡王爷多多体恤。”

    对于年家的这个二儿子,胤禛现在还是蛮欣赏的,论文是正儿八经的二甲出身的进士,论武曾是在宫中行走的带刀侍卫,文武双全,为人又很活劲儿。

    如今有了姻亲关系,又是自己旗下的门人,以后可以好好用起来了,到底手下的人才不能同经营多年的大哥、二哥相比.

    连老八那家伙,一副笑脸,裕亲王多有称赞,外祖佟国维也很欣赏,门人更是多得很。

    胤禛虽然觉得重质不重量,要去芜存菁,毕竟人才还是缺乏的。

    因此,难得扬起嘴角,笑着道:“自家福晋,我自然体恤。亮工要去四川赴任,天府之国虽好,饮食上要多注意啊!”

    冷面王居然会说出这番体贴的话,叫人吃惊,旁边的皇子们眼红老四得了这么好的助力,在一旁起哄,因此年羹尧只得匆匆拱手表示感谢,就回席了。

    他本就是受康熙喜爱的年轻人,这次受与雍郡王结亲的契机,直接被升为四川巡抚了,要知道他连三十岁都不到,可以说是恩宠非常了。

    大哥年希尧相比之下要低调不少,文人气更重,擅于绘画、医药,又对西方科技多有涉猎,此时担任安徽布政使。【注1】

    虽然年家是汉军旗,不过年遐龄多年经营,在朝中也颇有势力,下一代更是后继有人,康熙为胤禛挑选的这个继福晋还是用了心的。

    【听雪堂】

    从前福晋住的嘉福堂,改名叫作听雪堂了,杂草丛生的面貌宛如梦中,器物摆设焕然一新。

    新主子喜欢豆沙红这样甜美的颜色,于是乎从前略显老气的秋香色、浓艳的大红色都消失殆尽了,房屋都带上了少女的青春感。

    一个人从前生活过的痕迹就这样被抹煞了,乌拉那拉氏的嫁妆和少量衣物都被放进了弘晖的私库中。

    血脉的延续不过如此,儿孙会记得你来过,旁人见了后人,会道一句:“噫,真像!”

    再多的,也没有了罢,说活在心里的,恐怕不多吧,所以人还是要活着,才有希望改变什么。

    新婚过后的清晨,继福晋要给元配的牌位行妾礼,敬茶,不过这是在其他妾室来之前做的。

    接下来,两位侧福晋,几个庶福晋和格格也要向新主母敬茶呢!

    清璇屈膝的时候,心里酸涩得很,站的越高,膝盖也越硬了。

    年雪湖瞧见清璇,也不好受,脑子里的弦一下子绷紧了,端着茶盏的手几不可察地握紧了。

    并非是旁人口中生过三个孩子的半老徐娘,这妇人容色甚好,肤若凝脂,眉眼如画,气质清雅。

    最让她嫉恨的是其好身材,胸部□□,凹凸有致,成熟女人的风韵,如同开到极致的花朵,余香袅袅。

    但是,四爷在中间虎视眈眈地坐着,年福晋也不敢耽搁,连忙喝了一口茶,让丫鬟把准备好的首饰送了上来。

    新人入府,要给所有妾室准备见面礼,这个礼物轻重,全看主母想传达什么意思了。

    年雪湖给清璇的是两只金手镯,不算贵重,也没什么特别含义,默默收下了。

    扁口金镯,镶嵌着几粒珍珠和蓝宝石,富丽堂皇,但是放在清璇身上并不适宜。

    她不晓得府中情形,对于同是大族嫡女出身的佟佳氏很是警惕,不敢落了下风。

    早就准备了一幅董其昌的山水画,因为康熙的喜好,他的字画都是珍品,年福晋想要显露自家的底蕴深厚。

    茹月对这样的礼物没什么感觉,既然同宋姐姐站在一条战线上,那么与这位继福晋天然就是对立的,何况这几年来她对吃食比墨宝更上心。

    董鄂氏犹自带着矜持,并不多表态,李月婷冷落多时,容颜衰老,不多言语。

    下面的武氏、钮祜禄格格就不同了,活泛得很。

    情真意切地将继福晋送的首饰旋即戴了上去,多番夸赞,一副忠诚的样子。

    年福晋心中有数,这样的人大概在后院里不算受宠,不过钮祜禄氏膝下有子,多几个帮手总是好的。

    肚子里暗自有了盘算,面上半点不露,随后就要同四爷进宫拜见皇上、太后和德妃娘娘了。

    【永和宫】

    德妃娘娘将儿子、媳妇儿留下来吃了一顿午膳,乌拉那拉氏犯事后,她的心里就一直不畅快。

    如今皇上给大儿子又指了一门好亲事,当娘的心里还是欢喜居多。

    这些年,胤禛成熟了许多,城府更深,德妃一边欣慰于他的成长,一边又感到一种孤独。

    她心里始终知道这个儿子性子与自己是颇为相似的,有清高也有谋算,倔强得很。

    乌雅家常常抱怨四爷与母家不亲,巴结佟佳氏,她心里多多少少有些郁结。

    不想听吧,不少族人又在宫里当值,小儿子更喜欢借着内务府的便利,让自己的份例成色好些。

    这同样的贡品、份例,好丑、分量就多有猫腻了,德妃在宫里多年荣宠,也是因为有娘家的关系网。

    于是,眼见着小儿子与老八、老九他们走得近,大儿子听从皇上和太子指示,她一个妇道人家,时常夜里感到心惊肉跳。

    知子莫若母,这两个孩子没有一个是甘居人下的,手心手背都是肉啊!

    为人父母不容易,他们兄妹三人,在婚姻嫁娶上费了多少心血,好不容易都有了自己的孩子,还要为他们提心吊胆的。

    前朝的局势,她也有所耳闻,不过乌雅家除了在内务府、后宫有所经营,前朝并说不上话,只能多烧香,希望菩萨保佑儿子们平平安安。

    年雪湖对德妃娘娘恭恭敬敬的,午膳时还站在一旁,想要服侍婆母用餐,布了几次菜之后,德妃就拍了拍儿媳的手,笑眯眯地说:“你也用吧,额娘自己吃,可别叫老四心疼了。”

    本是打趣的一句话,结果胤禛严肃地说:“给额娘尽孝是应当的,儿子没有意见。”

    这时候就显出年氏的优点了,虽然稳重,却不像乌拉那拉氏那么死板,立刻接话道:“额娘您看,在爷心里,还是把您放在首位的。”

    于是,德妃娘娘又和煦地笑了,瞧着这新儿媳,越看越欢喜,守规矩又会来事儿,与大儿子真是天造的一对儿。

    前面呀,不过是月老一时牵错了线,叫自己儿子受苦了。

    有年氏在其中调和,一家人和和美美地吃了一顿好饭,这光景与从前是大大不同。

    【沁玉院】

    宫灯初上,铜暖壶烧得热热的,放在被窝里。

    泡了一个热水澡,乌黑的长发被荷意用细棉布慢慢揩干了,头枕着新做的圆柱形的枕头上,一股玫瑰香袭来。

    这是红芍和荷意无事的时候,取了不算太老的丝瓜瓤,在烈日里曝晒,然后用小银锤子细细锤平了,加入新晒的洁白棉花,遍洒芳香馥郁的玫瑰花瓣,然后缝合起来,就成了颇有新意的枕芯。【注2】

    除此之外,还有放了决明子、金银花的枕头,总之都是生活节奏放慢了,又有闲心的人做出来的。

    依着清璇的性子是觉得太过繁琐的,当然作为享受的人,她只要循着自己的喜好挑选就是了。

    因着有了暖壶,原先用的丝绸被就不合时宜了,因为真丝的东西耐不得高温,手工缝制的棉被也不会让清璇觉得有任何落差。

    尽管物质条件如此之好,她的心情仍很不开朗,一是因为新进门的年福晋,让清璇心里有种不得自由、低人一等的感觉;二是因为那本《农家种田乐事》,上市以来,没有砸起半点水花。

    在故事的后面,聂云澜仓促地嫁给了农家子梁凌峰,秀才爹嫌女儿丢人,嫁妆都减了一大半,说是原想着女儿能嫁给贵人,嫁给种田小子就不必把钱往水里扔了。

    于是小两口就在乡间过起了男耕女织的日子,从前的才女也不提那些不能包袱的诗词了,琢磨着怎么才能吃好穿暖,变成了最重要的事情。

    生儿育女、家长里短,点点滴滴的平常事,到最后男主参军成了战功赫赫的大将军,聂云澜的后半生又过上了好日子。

    平平淡淡的中间过程反而难写,家长里短、针头线脑的,细节构筑出方寸世界,如同一幅山水田园画,在看客面前徐徐展开,就像一碗白开水,喝完之后,口有余甘。

    茹月看完之后,连连夸赞,说是觉得宋姐姐这个故事写得清新质朴、很有意思,所以清璇也是信心满满的,结果遭遇了市场的滑铁卢。

    宋清旋现在才想明白,除了自带滤镜的茹月,旁的小姐、贵妇们对于下里巴人的歧视是深入骨髓的。

    那些冲着懋月居士的名头去买的,都评价说不如从前了,让清璇收获不少零分评,积分压根儿没增加多少。

    喜欢返璞归真、田园生活的大多是位高权重的大佬或者是久经风霜的老者,这些人对于话本不感兴趣。

    其他买话本的人大多是为了娱乐性,没有爽点,自然买账的人不多。

    放在现代,种田文之所以在网文中独占一席之地,是因为过惯了都市生活,吸够了汽车尾气的白领们,会对青山绿水、家常小菜有种本能的向往。

    可惜时代背景弄错了,清璇在下笔时没有考虑过市场需求,只是自以为发现了一片空白的,有待开采的处女地。

    这也是很多初出茅庐、热血沸腾的商场新人容易犯的毛病,他们常常会“灵机一动”,觉得自己“与众不同”地找到了别人发现不了的商机,然后不对市场进行调查,就大刀阔斧地开始创业,做起了发财的白日梦。

    中国十几亿人,做梦说不定都有重合的,难道真的没有前人发现吗?

    有时候别人发现了,但不会去做,是因为经过细心考察,发现了这种“新事物”的瓶颈。

    创新固然重要,但事先做好调查、准备工作,确定是可行、可操作的,才能为“成功的花儿”提供肥沃的土壤。

    在现代,清新、隽永的文笔是让人眼前一亮的,在清朝,文人大佬那么多,秀才肚里都是一肚子诗词歌赋,清璇的文笔与他们比起来,就只是一般般了。

    往好了想,这话本放在清朝是百无一用,挣不了几个钱,也攒不了多少积分。

    几百年后的某一天,如果有现代人把贩卖出去的话本挖掘出来,这些充满情趣的小细节和平民生活状况,应该对于历史研究人员有所帮助吧!

    要知道,即使是离现代最近的清朝,也有许多尚未破解的历史谜团。

    听说现代全国会说满语的人都屈指可数了,再不见当初一统天下的气魄。

    时光就是这样冷峻无情,所有的成王败寇、朝代更替,不过是时光海洋中的一抔尘土。

    只是,不晓得千百年后的时空,还是不是她来的地方……

    眼皮越来越沉,所有的杂绪渐渐湮灭在了玫瑰的醉人香气中了。

    作者有话要说:注1:在网上互动百科看到的资料,我推测应该不是进士出身,有笔帖式入仕。

    蛮惊讶的,此人博学多才,毫不迂腐,被弟弟的光辉掩盖了。

    注2:这样的方法出自清朝曹庭栋的《养生随笔》,我是在孟晖的《唇间的美色》中瞧见的,书里原是写的做被子用,我觉得做枕头不软不硬正正好!

    在现代,清璇这就属于扑街了。

    我也是个小扑街,不过自得其乐,不会放弃,谢谢陪伴我的小天使们,么么哒! 166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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