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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延展在静寂和恐惶的气氛中。我的那颗悬得比月亮还高的心,终于在鸿筱在屋外说出:“刚才我错了,以后不敢了”之后降回了人间。疲倦的绳索渐渐圈住了我的脖子,最后成功将我卖给睡眠为奴。而当我睁开眼睛重获自由的时候,窗台已被阳光射出一片刺人的亮白
。
鸿筱走了。我站在客厅中空虚地举目四望。不过也好,彼此是需要更多的距离和冷静。我打开冰箱。
戳开牛奶盒的管孔,吸了几口就放下。心里始终被什么东西给堵着,胃口也被堵得无影无踪。骨头还是痛,连烧水的力气也没有。白天真是比黑夜还要难熬。铃……是文宇的电话。
他开车接我到他的住所——国贸那片崇光泛彩的别墅群里的一座。楼上楼下加起来三百多个平方面积的空间,整套意大利进口高档家具,赭色的PVC地板,红木外壳的机械钟,银制的茶具,种种细节都透露着有产阶级的舒惬自适。可是当我看到客厅阳台上的那盆火鹤花气息奄奄地耷拉着泛黄的叶片时,我知道这座华屋绝不比维也纳森林里的一座中世纪古堡更有人气。
文宇倒来一杯龙井,说让我尝尝家乡的味道,接着便理所当然地聊起了故乡风物。湖光山色,文治武功,才子佳人在话语里东飘西扬,伴随着清朗的笑声,我和文宇仿似回到了十六年前那个华枝春满的湖畔。
他问我鸿筱的情况,我只说尤佳的风波已过,现在一切正常。文宇赞道这孩子聪明,果然是教导有方,我说你要夸我也不用这么拐弯抹角的啊,他说喝茶吧。
中午,文宇亲自下厨烧了几道菜,我的惊讶不啻于白日见鬼。“赵文宇,哎呀呀,想不到你还会做菜?”还是这么个宜室宜家的男人?文宇颇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发,道:“很早很早以前在家学的。已不知多少年没有动过刀,嘿嘿,现在献丑了。”他的表情就像那个蜡笔小新。
我举起筷子拈了一块糖醋排骨放进口里,不知是他料没放够,还是我自己因病没有味觉,总之是很艰难地咽下了肚子。当然,我还是挤出欢喜赞叹的笑容以示鼓励。
“你多吃点儿。我怎么觉得你最近瘦了不少。”文宇一面说一面又夹给我一块鱼。
“也许是为鸿筱操心吧。哎……我自己来自己来。”抵挡他的筷子入侵我的饭碗。
“我觉得鸿筱是很懂事的,你不用为他操太多心。孩子大了,总会有自己的想法。而且经过这次的事情,鸿筱肯定又成熟了不少。”
我放下筷子,问道:“李建初是你老朋友?他平时为人怎么样?”
“他就是贪杯好色了一些,其他都没什么。”
“哼。他一个贪杯好色,不知拖了多少女孩下水。对了,那他的老婆就不知道他的风流韵事?”
“他老婆?他娶过两个老婆。一个死了一个离了。唉,这也算是对他的报应吧。活到四十六七了,还是孤零零一人。”
“那他的子女呢?”
“他的子女情况比较复杂。第一个老婆是难产而死,母子俱亡。第二个倒是生了一个女儿,结果离婚时不愿跟他,被法院判给母亲了。”
“哦……呵呵,这是不是所谓的事业家庭难以两全其美,鱼和熊掌不可得兼?”
“也许……也许是吧。其实建初跟我提过,他应该还有一个儿子,是他年轻时跟一个……跟一个不正经的女人生的。他们两个又不能结婚,那个孩子就被送走了。”
“不正经的女人?你是指……?”
“还不就是做皮肉生意的那种。不过建初倒还真跟她产生了感情,只是后来考虑到现实因素,那女人不愿拖累建初,也不愿自己被儿子拖累,才把生下来不到一岁的小孩儿送进了福利院。然后两个人就分了。”
我低呼一声,道:”想不到也是送进了福利院……那个孩子真可怜。唉,你说这些人,既然不能养为什么又要生?真是该遭报应。”
“是啊,建初说他这一生最后悔的事就是把亲生儿子送给了别人,现在想找也找不回来了。唉,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年轻时犯下的罪过要靠一生来赎。”
我垂下头,想着鸿筱。
“建初还说,现在如果能把这个孩子找回,再大的代价他都愿意付出。呵呵,看来他也是内心空虚之极。”
我听到那个“也”字,心说难道你也是。
“相比之下,鸿筱就幸运多了,不是么?遇到你那么好的养母,这辈子都不亏。可怜那个叫李惟轩的小男孩,现在不知道还活着没有。如果活着的话,差不多也该二十一二了。”
我像被闪电击中,急问:“你说他叫李惟轩?轩?”
“是啊。这名字是建初取的。就连现在跟我提起,还老是叫着‘轩轩、轩轩’的。”
我失神地呆坐在座位上,筷子从指间掉落。一种不祥,极不祥的预感窜遍全身。那就是,莫鸿筱,和李惟轩有可能是同一个人么?
“怎么了你?”文宇的声音。
我又问:“那他有没有提过是送到哪个福利院的?为什么后来没去领回来?”
“他决定要这个儿子的时候都已经过了十年了,孩子肯定早被人领走了。去北京市福利院一问也是如此。院长说在轩轩快满七岁的时候被一个年轻女人领走了。”
山摇地动。我全身发抖嘴唇发颤地望着文宇,艰难地吐出一句:“文宇……鸿筱有可能就是……就是李惟轩。不,应该肯定就是。”
“你说什么?”文宇也惊了。
“你说的那些……那些情况跟我领养鸿筱全部符合……一模一样。”
事不宜迟,我和文宇放下碗筷直奔市福利院寻求答案。尽管,这个答案很可能会置我于困境甚至绝境。
果然,院长的回顾和陈述将这个可怕的猜测变为了事实。李惟轩,二十年前被一个妖艳的女人送进福利院,十四年前被我带走抚养至今。
也就是说,李惟轩就是莫鸿筱,莫鸿筱就是李惟轩。这个石破天惊的事实。
从福利院返回,文宇问我有什么打算。我虚脱地说不知道。确实,我确实不知道怎么办。
“我觉得还是有必要让他们父子相认。毕竟,人的一生如果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不知道是谁的话,那就太冤了。”
“那相认过后呢?相认过后怎么办。他会把鸿筱带走吗?会吗?”我扳住文宇的肩膀嘶声问道。此时我一定像只惊恐的小鹿。
他拉住我的手,低低地说了一句:“不要紧张。也许情况没那么糟糕。而且……无论什么情况,我都会在你身边的。”
他沉毅的脸色,沉毅的眼神,沉毅的话语,如深海,如明星,如珍珠。一股灼热的电流从他的手心传来,我全身酸软地陷入他的臂弯,迷茫地道:“怎么办……怎么办……”忽然眼前一黑,景物骤然消失轮廓,失去意识前我听到文宇惊声呼喊:“丹妮!丹妮!”
一阵刺鼻的药水味窜入鼻孔,睁开眼睛,景象大变。
白茫茫的,如果不是在雪地里,那就是在——
医院。
“你醒了。”是文宇。他坐在病床旁边,脸上交织着忧虑。
是的,我晕倒了,被文宇送进了医院,待会儿还要作检查。
“想不到他对你这么重要。”文宇叹道。
我苦笑。一个我养了十四五年的孩子,你说呢?
“如果你真的怕鸿筱被带走,我们就瞒着建初好了。让鸿筱的身世永远成为秘密。”
我注视着文宇的眼睛,道:“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秘密。”
医生将我带走,问我最近的饮食睡眠情况以及有没有其他异常。我说比起上一个月,我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浑身上下没哪个地方对劲儿。恶心、失眠、肚痛、没食欲,还老腹泻。怀疑自己是肠炎,但是吃药又不见效。
“为什么不早点看医生?”
“我嫌麻烦,而且我以为是小病,吃药就行了。想不到……”
“你家里没其他人?”
“有一个上大学的儿子,平时都不在家。”
医生刷刷写完诊断单,交到我手中,道:“去做血检和超声影像检查。结果我们会及时通知你的。”
我接过诊断单,看到几排鬼画符一样的字,问道:“大夫,我……我没得什么大病吧?”
“哦”,他低头继续写东西,“现在还说不上。那个送你来医院的先生,是你什么人?”
“他跟我只是普通朋友。我在北京没其他亲人。如果有什么问题,你还是首先告诉我好了。你放心,不管什么病我都能承受。”
他摘下眼镜,盯着我,盯了有四五秒,道:“既然你没有其他亲人,出结果后我们会直接通知你的。但你要作好足够的心理准备。”
拿着诊断单,做了一系列医检。文宇一直陪伴在侧,我检查完后极抱歉地道:“今天耽误你太久时间了。”
“我们之间还说这些?你太拿我当外人了吧。”
从医院走出,已是晚上八点,一阵冷风吹过,我打了个寒战。文宇把他的外衣脱下,披在我的肩上,又搂着我进了车。
他的动作温柔而不可拒绝,比男朋友还男朋友。
不可拒绝。
所以没有拒绝。
开车回家,文宇安整好一切后,问道:“今天医生跟你说了什么?你的身体有没有大碍?”
“要等检查出来才知道。”
“那你现在感觉如何?需不需要……需不需要我今晚在这里陪你?”
我的心一跳,他这么直接,这么直接。
可是我的喉咙里竟发不出一个“不”的音符。他的目光缭绕,比月光沉静,比星光温情,充满细致的关怀,还带着不露声色的怜爱。只有一个宽厚、敏感、富于爱心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目光。我委实不想让自己的身影从这片目光下撤离。
话说回来,十多年前,我不正是被这目光一击而中的么。如今,他又将这宇式目光交付于我,完完全全地、不加掩盖地交付于我,给我病弱的躯体披上安全与希望的风衣。
如果说有的人能用眼神杀人,那么文宇就能用目光救人。
至少,今晚,我是彻底被这目光挽救,病痛忧虑一扫而光。
躺在床上,盖着被子,文宇坐在床边给我讲他这些年的遭遇。他果然是受了很多苦。在美国被人轻视过、骗过,和姜岚——那个火一样的女人——从吵闹到冷战,以分道扬镳告终。十年奔波,磨蚀了他的激情,也赐予他稳重与隐忍。
一个男人,身边不能没有一个温柔的女人。一个真正温柔聪慧的女人,就像四月的雨十月的风,可以让一个男人迅速沉静下来,从浮躁走向清凉。
可惜,赵文宇,你到如今方才明白。
说完自己的故事文宇又问道:“鸿筱那边你打算如何处理?直接告诉他,还是让我先给建初讲讲他的情况?”
我摇头,说道:“我尽快考虑清楚。但不是今天,今天我太累了。”
文宇的身体稍微贴近了一些,问道:“要不要喝水?”
我点点头,他便倒来一杯水,扶起我的身体,举着杯子对准我的嘴唇。他的手一上抬,我的头一后仰,水便咕咕地进入我的口腔,流入身体、血液。
“咳咳。”我被呛倒了,这个赵文宇。
他赶紧说了一声对不起,放下杯子,拿出纸巾擦去我嘴边的液体。擦着擦着,突然——
他俯过身,将他的嘴贴在了我的唇上!与此同时还紧紧搂住我的肩膀,手臂抵在我的胸口,压得我为之窒息。
我心里叫了一千声救命,身体却没有丝毫力气反抗。我的嘴唇像要被他吞掉似的,逼得我握紧拳头敲打他的背部,软软地敲打,发出沓沓的闷声。他却一点反应也没有,只当是挠痒。
好一会儿后,他才撤开了他的嘴唇,“无辜”地望向我。我抬头怒视,他咂咂嘴巴道:“你现在的样子很像只生气的小灰狐狸。
呸。狐狸就狐狸,为什么还是灰的。
我道:“我在生病,你不怕被传染吗。”
“不怕。到现在,我是啥也不怕。你信不信?”他耸耸眉毛。
我叹气道:“为什么你们男人一个一个都这么孩子气,真拿你们没有办法。”
文宇忽然抓起我的手,唤了一声:“丹妮。”
他的神色一下子变得极为郑重,具备一种席卷一切的架势。
我心里大叫不妙,硬着头皮问道:“……什么?”
“你愿不愿意……”他略作停顿,“愿不愿意作我房子的女主人?”
一瞬。一瞬而成永远。
“我……”
“当然,我会给你时间考虑。”他宽容而自信地一笑。
我默然,心绕成麻团。
“现在,你好好睡吧,你太累了。”说完他就把灯关掉,自己倒了下来,躺在我的身边,闭上双眼。
我侧过头去,感受他均匀的呼吸,泪水不自觉地涌了出来。
可,此刻在我脑海里又出现了另一个人的身影。挥之不去的身影。
也许一切都是宿命。我叹口气,坠入眠之渊。
第二天一早,我送走文宇,一个人前往医院复诊。文宇本说陪我一起来,终因白天要开会而放弃了,叮嘱我复诊之后将结果告诉他。
找到作诊断的病房。还是那个眼镜医生,将确诊报告递到我的手上,叹息道:“你运气不大好。”
我接过确诊报告,跳过繁复的医学符号,目光最后落在页末处的红字上,心嗖地一凉。
四个触目惊心的字——肝癌(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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