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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世至圣 第三卷 人言名剑可化龙 0170 尽兴而归

作者:南墙的那头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19-01-30 00:38:43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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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物顾不得心痛本就伤痕累累的舌头,重重再次咬下,差点都要把舌头咬下,痛彻心扉!没有用的,还是那般真实不虚!

    时间如白马过隙,这一刻在秦重的生物战技力场之下(也就是不完整的领域趋型),虽然做不到一念号令万法,却也能使天地万物皆为其所用。

    自上次回归,这生物战技力场便在他的不断修习之中渐渐完善,威力更见强大,但是相应地,所需要的消耗也是成倍的增加,现在他的生物战技力场已可以做到一米范围之内媲美真正的领域,但是离开了这个范围威力便会大减。

    所以准确地说,两物是被他的生物战技力场吓到了,实际作用当然也有,只不过不及真正的领域百之一二而已。

    但是,这也足够了!

    剑光暴涨之间,以身周一米为直径形成一道剑刃风暴呼啸而出。

    如同天穹传来的一道神罚,这声音虽是不太大,却是尖锐细利,仿佛直刺人心,使得人心神失守!

    瞬间便将罗网绞为齑粉,一团青绿色的汁液甚至来不及散开便被绞杀为更细的雾状。

    而那道黑影骇然欲逃,却已是万剑及身,只一瞬间便化为一滩肉泥零落四周。

    如此威力,当真骇人听闻,可怖可畏!

    秦重徐徐转身,对着黑暗之中说道:

    “你是自己束手就擒还是要我动手?”

    黑暗之中悄无声息,显然花妖并不甘心,也不认为秦重能发现他!

    秦重冷冷一笑,念出这首诗的最后一句:

    “独步圣明世,四海称英雄。”

    圣人才是我当向天地间最强者进发的目标!

    言毕,剑刃风暴再起!

    ……

    壮士篇

    天地相震荡,回薄不知穷。

    人物禀常格,有始必有终。

    年时俯仰过,功名宜速崇。

    壮士怀愤激,安能守虚冲?

    乘我大宛马,抚我繁弱弓。

    长剑横九野,高冠拂玄穹。

    慷慨成素霓,啸吒起清风。

    震响骇八荒,奋威曜四戎。

    濯鳞沧海畔,驰骋大漠中。

    独步圣明世,四海称英雄。

    这便是第一首属于秦重自己的专有战诗。

    这首诗词的出现也是偶然无比!

    当时陷入苦战之中的秦重并没有什么闲情逸致到去数据库里翻看,自然不知道那一首诗在此时此地可以刚好契合天道法则。

    使它产生出做出这首诗词强烈愿望的却是花妖,当花妖的致幻性气体侵噬到秦重身上时,秦重确实是陷入了莫名的兴奋之中,麻烦就在于他太过于兴奋了。

    十八九岁的年纪,在三界之中都还未曾算是成年,那来的什么人生巅峰感悟,自然是陷入到臆想之间。

    不过这麻烦倒不全是坏事,他的数据库这一刻便在按照他目前的发展轨迹全力扮演他之后的人生。

    只是数据库的推演也是按照常人百岁左右的时间来帮他推演,便在他三十五岁左右人生达到一个超出数据库能理解的范畴,于是便将推演的结果直接呈现在他面前。

    在推演之中,那一年,他率击破妖族皇家近卫军,一身修为和事业都达到一个小巅峰。

    他站在尸山血海之中感慨莫名,于是吟下这首诗。

    这对于黑影和花妖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事,秦重相当于把数十年之后修为大成之后才能得到的战诗提前到今日拿来使用,那时的他,修为和事业无一不是使这两个生物望尘莫及,作出来的战诗自然威力无铸,如何是这两物所能抗衡得了的。

    剑刃风暴再度卷扬而起, 那种可怕的震撼力……...只要向周围一放,恐怕方园数十米范围都要化为齑粉,不论什么大树碎石,遑论什么妖花,统统都在秦重剑刃风暴的气机笼罩范围之中。

    便在这时,一个惶急的声音响起:

    “等等,有种你就不要用这招,直接把我的真身找出来,我就服你!”

    这声音就象是四面八方同时有人在说话一般,令人辨别不出发声的方位。

    这家伙莫不是脑子秀逗了,两军交战各逞心机,无所不用其极,那里会在意用的是什么手段了。

    秦重这手不分青红皂白大范围玉石俱焚的招数正是这类潜伏者的克星。

    一力降十会,我管你是人是妖,是什么阿猫阿狗!

    然而下一刻,秦重便将剑刃风暴一收,四周恢复风平浪静,很是无聊的道:

    “你能不能不这么幼稚!自己破绽百出,还要在这里强装镇定,你烦不烦!”

    妖,也是有妖格的!

    秦重之言直指花妖最得意的潜身之道,贬得一文不值,那能令花妖不怒!

    “你……!在这里胡吹大气谁不会,有本事你能一眼将我找出来啊!”

    秦重脸色仍然未变,但瞳孔已经微微收缩,向着妖猫道:

    “死到临头还在拖延时间,当真是义气深重!”

    陡然转过身去,却见黑影被刺成一滩肉泥的身体正在悄然聚拢,已是恢复了三成人形的模样。

    外道邪魔,果然诡异难测,身子都已是被绞杀成了肉泥居然还有恢复的手段!

    可惜的是,他遇到了秦重,这个心思缜密的家伙。

    花妖本体为草木之属,这一点不论他如何转变身体也是改变不了的。

    草木之属共有一个特点就是生命力顽强,而共有的一个缺点那就是行动缓慢,因此秦重即便不能一眼将之认出,不动用剑刃风暴也能有一百种方法将已经暴露的花妖找出。

    所以如果没有人帮忙的情况之下,花妖想独立逃生是不可能的,而它干冒奇险也要拼命拖延时间的目的,只有一个:等待救援!

    在这黑影已死的情况之下,并没有第三者在这附近,假如有,也不会让他们陷入这必死的境界了!

    那么真相便只有一个,花妖在等待一个本已死透的人复活或者说是恢复过来。

    秦重一言不发,手一滑,“沙漠鹰王”已出现在手中,一口气向着那滩肉泥连发十发炙弹,刺不死,那么便将之烧为灰烬吧:

    “我倒要看看,化为灰烬的你能不能重新复活!”

    “呯呯”的枪声震响,一簇簇火焰在碎肉上燃烧,陡然间一声尖利的惨叫在四周回荡,接着又炸出“嘭”的一声巨响,那滩血肉化为上百丑陋的蝙蝠四散着向四面逃窜,身上还带着星星点点的火花。

    那些身上带着火花的蝙蝠飞不了几步便坠入到地上,噗通噗通地挣扎着,露出尖利的牙齿冲着秦重呲牙咧嘴地尖叫,然后那点星星之火蔓延到全身,空气之中着难闻的焦臭之气 。

    秦重不理会这些垂死之物,专注地一枪枪点杀那些完整的蝙蝠。虽然射杀众多,却仍有不下三只逃入了黑暗之中。

    原来是血族。

    和秦重前世地球上的血族不同,前世的血族是一种被上帝遗弃的种族,既不是神,也不是魔鬼,更不是人。他们神秘、高贵、优雅、荒淫,不老不死,以吸血为生。但是怕银子弹,怕强烈的日光和圣水。

    万界的血族,是兽族中一支比较特殊的种族,有着部份妖和兽的血统,所以更可能是造物失败的产物,他们喈血,尤其喜好吸吃人血,特别是修行者的血。

    他们天生就有两样不一样的天赋。

    其一是可以修炼血液,血神功就是根据他们的特点模仿而来,所以曾经一度人们曾把血神功称之为血魔功和血妖功。

    然而他们却是最为仇视修炼血神功的人,据传说,当年血神真人为了修炼此功,曾经散尽家财撒下海捕文书捉拿血族用于实验,为了修炼成这种功法,死于其手之下的血族不下百万。

    所以但凡是见到人类之中修炼血神功的人,血族总会不遗余力的要致之于死地,血神真人最后的结局就是被血族之人埋伏围殴致死的。

    其二就如最后逃脱的几只血族一样,他们最强的天赋就是化为蝙蝠逃脱必杀的一击。所以除了前面提到的两样,也没有什么怕光怕银的特性,他们和其他的生物没什么两样。

    由于天赋的原因,他们往往不惧死亡,正是杀手的最好材料。

    看着这些在火海之中挣扎的蝙蝠,秦重有些理解血神真人为什么要拿这些东西来修炼了,这天赋,真的十分诡异强悍!

    虽然仍然还有几只蝙蝠逃脱了出去,不过秦重早已不把它当一回事了,能打败他第一次就能有第二次以致无数次,而且他仅有几只蝙蝠逃了出去,元气大伤是必定的了,对于这次任务再构不成半点威胁。

    秦重见到地上仍有些残余的蝙蝠还未烧死,仍在噗通扑腾的垂死挣扎,想了想,一股气流涌出,将之摄入手中,强行将火捏熄,又将这些碎肉装进一个玉瓶之中。

    处理完这些首尾,秦重慢里斯条的转过身去,这花妖倒也有趣,适才一言不发,一动不动,真当自己不知道他的藏身之处啊!

    秦重的枪口晃了晃,指着正前方最大的一棵树傍的一株幼苗,说道:

    “再不现出原形,我一枪打断你的脚!”

    “不可能,你怎么可能知道我的真身!”

    “哎,出来好好说话,你的智商还真是令人着急啊!”

    “你一定是蒙的,你想吓唬我,门都没有!”

    “你他马的就是个白痴,这里是热带雨林,而且偏偏伪装成铁松的幼苗,懂不懂!”

    热带雨林中,为了阳光和地盘,植物竞争行为是无所不用其极,树枝与藤蔓的蔓延,根的伸展与缠绕,都是成群成群的盘聚,而不同群簇的植物就会因被包围孤立而枯萎。

    即便是同种族群的植物,其所处的空间位置也不会发生重叠。

    铁松这种植物更是一 种六亲不认的种类,这种植物以其树冠为投影面,下方的土壤中是长不出任何植物的,因为铁松的树冠下太阳照射不到,降雨被茂密的树冠截走,同时落下的松针形成很厚的缺氧层,在这样缺水缺氧缺少阳光的地方,其它植物根本无法存活,于是这样铁松就能不断扩大自己的地盘而成为该地区的优势物种,这就是铁松的生存竞争方法。

    它的种子的生存方式也是十分独特,每到夏日宁静的午后,如果细心的话就会听到种子爆裂的声音,它的种子靠自己弹射的力量,可以射出十数米之远。

    试想这样一种物种,它怎么会允许自己的地盘上有一株长大到近两米的植株呢,那怕是同种的幼苗也不可以。

    因此秦重一眼就能辨别出这家伙所在之处。

    秦重不是不可以一枪一剑把这家伙做了,不过这就太过于可惜了这种难得一见的异种,秦重还要借重他分泌出的那种迷幻气体,看看能不能研究出一种促进推演的东西呢。

    最重要的是,秦重通过它的特性,怀疑这东西就是珍贵的食人花妖之种培育而成。

    秦重在《三千小界见闻录》里查知,这家伙的本体实际只有两根手指大小,却能幻化出与实物一般无二的物体,十分神奇,颇有心要抓一只活的回去研究,反正他的本体不大,封印起来也占不了多少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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