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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茗 正文 第一章 勇者与魔王

作者:杜九凌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17-05-12 12:17:55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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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仪的女神是一位优雅而貌美的公主。我常常梦到有一天她会来到我家门前的那片万花从中、手里挎着摘花竹篮、美眸嫣然一笑,正在练弓的我不小心射中了她,然后带她回家养伤、产生感情、发生关系、最后成为驸马、和她一起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有一天我在练弓时竟然真的射到一个人,我以为我的真命公主来接我了,我的心像小鹿一样乱跳、焦急跑过去一看:原来射中的是一个男孩的屁股。”

    我叫向小晚,今年十岁,住在山都县,是向世雄的儿子。我身上的优点倒也不是很多:就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骑马射箭文韬武略,相貌英俊潇洒,品德勤劳勇敢,生性善良温柔、热情正直、守信自信、宽容豁达、乐观幽默、有才华、有恒心、有毅力、有责任感——咦?你问我怎能如此臭不要脸、好意思把金子都往我自己脸上贴呢?

    闹、闹、闹,绅士们和乡亲们,我要摇着食指纠正你们:这些优点可不是我自己吹的,那都是我小妈亲口对我的评价,我小妈是谁?她就是只比我大四岁、将来却要嫁给我父亲、山都县第一大炼油家族花家独女、也就是我正在纸上画的这位漂亮姐姐——

    “晚晚,别画了!快来试一下,看看小妈给你缝的新衣裳合不合身?”那清脆而活泼的少女声传进我耳朵里,我放下笔墨、从画桌上回头,只见一个年龄十四五岁的豆蔻少女捧着刚缝好的新衣裳走到我眼前:她的眼睛如溪水清澈,墨黑色的头发如瀑布半扎,脖颈白皙,身穿一袭淡绿色汉服丝裙,脚踩白绸罗袜——

    这女孩正是花葵姐,她虽然是我未来的准母亲,可我一直把她当自家的姐姐。我穿上她为我精心缝制的白花汉服、拖起长长的裙摆、踩上冰凉的木屐、把黑色的布带打成一个蝴蝶结系在黑发后,然后问:“花葵姐,你看我穿起来怎么样?”

    花葵姐看着见我这一身英气逼人的打扮,脸色微微透红:“很好看。”

    “好看吗?”我盯着花葵姐眼睛追问:“花葵姐,你说我眉毛好看?还是我眼睛好看?还是……我眼里的你更好看?”

    “小晚,你这小坏蛋,就知道胡闹。”花葵姐红着脸弹我一个脑瓜崩:“刚才叫我什么?不要叫姐,要叫小妈!不然被你爹给听到——”

    “花葵姐你只比我大四岁,就想让我叫一声妈?我才不肯!”我一看她那生气的眸子,就知道她这是“欠表扬”了:这套汉服是她辛苦为我缝了一个月才做好的,如果不表扬她,她就会很不满:“花葵姐,像你这样年轻漂亮的女孩,正是水灵灵的豆蔻少女一枚,我怎能管你叫妈呢?否则不就显得你很老吗?”

    “我?豆蔻少女?”花葵姐的脸红羞羞:“我很漂亮吗?”

    “你想听实话,还是想听客套话?”

    “当然是实话。”

    “你的眉毛比西施美艳一点,你的眼眸比貂蝉明亮一点,你的腰肢比杨玉环纤细一点,你的羞涩比王昭君婀娜一点,可惜与我英俊潇洒的向小晚站在一起比你还稍稍差那么一点:花葵姐,你知道自己还差哪一点吗?”

    “那一点?”

    “闭上眼我就告诉你。”我把刚在路边摘的一朵白色蒲公英戴在花葵姐头上:“差的就是这一点!戴上这朵花之后,你的美貌刚好能配得上我向小晚。”

    花葵姐睁开眼,望着镜子里的自己,羞羞笑。

    “花葵姐,我还有一个礼物要送给你。”

    “还有一个礼物?”

    我把一幅画好的肖画像送给花葵姐。

    画中,万花盛开,一袭仙气飘飘的花葵姐正站在万花丛中向画外凝望,一切都和她本人极为相像,唯一不同的地方是我把她圆美的鹅蛋脸改成了一张锥子脸——虽然我觉得锥子脸不如鹅蛋脸好看,但花葵姐的审美标准明显和我不一样。

    花葵姐如获至宝、一脸惊喜:“小晚,这是我吗?”

    “没错,就是你。”我早就知道现在的女孩喜欢锥子脸,所以专门给她画一幅瘦脸的肖画像,获取她的好感,以便让她日后给我做更漂亮的衣裳——怎么样?我向小晚是不是个小坏蛋?没错,坏蛋都是从小养成的。

    微风轻轻吹动雪白的宣纸。

    花葵姐害怕她的肖画像被吹落尘土,小心把画收进房间。我穿上花葵姐给我做的汉服、挎上长弓、背起箭筒、一个人走出向府、来到不远处的一片草丛里练习射箭。我的箭法虽然不至于百发百中,但一般情况下,二十米之内箭无虚发。你射箭这么牛?是的,我就是这么有才。可即便我箭法这么好,老爹仍然觉得我是个窝囊废。

    我黯然放下弓箭,呆呆望着草丛叹气:老爹向世雄原本是个盘踞在山都县的山贼头子,他天生只有一阶灵力,不过他的灵力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视手下士兵的人数而定:如果有十万大军归他统帅,他就是个六阶大元帅;如果他手下只有一万人时,他的灵力就会变成五阶;相应的,如果有一千人,他就是四阶;一百人就是三阶;十个人就是二阶;等到他变成孤家寡人时,就只剩下可怜的一阶灵力。他有时候很蛮横,有时候很狡猾,有时候很猖狂,有时候很残忍,虽然山贼和军阀都不怎么光荣,但他终归是我父亲。

    听花葵姐说,二十一年前,父亲侮辱了我母亲,然后生下了我。

    听花葵姐说,十八年前,也就是在我两岁那年,我那一阶的山贼父亲为了他自己的野心和霸业,亲手把貌美的母亲送给了一个位高权重的拉瓦尔将军做小妾,而他所换取的,仅仅是一个对十万大军喊一句‘向左转’的机会。不错,你没听错:父亲用我貌美的母亲换取的不是十万大军本人,他心里十分清楚:拉瓦尔将军绝没有昏庸到为了得到区区一个女人就把自己十万大军拱手送给一个华夏山贼的地步,所以他只换了一个喊一句‘向左转’的机会。这机会有什么用?这机会用途可大了:那一天,他刚喊完那句向左转、十万大军当即听命、父亲的灵力一下子从一阶直飙到六阶!

    父亲用新得到的六阶灵力在一天内摆平整个山都县,有两千山贼愿意跟随他一起打天下。到了第二天,父亲的灵力变成四阶,从此开启一段军阀混战的霸业,两年后,他成了山都县的一方霸主,甚至把山都县改名为向氏都城。

    怎么样,我父亲是不是很有头脑?其实我也很有头脑,可父亲并不喜欢我的“头脑”:在我六岁那年,父亲为了训练我的胆量、培养我杀伐果断的气魄、让我有朝一日能继承他的军阀霸业,特意给我捉了一个平民家的孩子,让我当面杀掉他,否则就杀掉我——那孩子并没有犯任何错,他只是一个无辜可怜的孩子罢了。

    那一刻,我开始明白:军阀不是过家家的游戏,更不是什么守护黎民百姓的正义之师,他们只是一群生杀夺取、只为壮大自我而活的野兽。

    烽火在熊熊燃烧。

    父亲和一群军阀头子全都在眼睁睁看着我的一举一动。我拿起匕首,内心里忐忑害怕:如果这孩子不杀,父亲是否真的会杀掉我?

    我咬紧牙根、举起匕首、朝那孩子胸口刺去!喷涌的鲜血沾红了我的手、那孩子倒地、可他并没有死:他只是在装死,我并没有刺中他,那喷涌的鲜血是从我自己手里流出来的:这孩子并没有犯任何错,我不能无缘无故杀他,可既然父亲逼我杀他,那我只好偷梁换柱、移花接木、假装杀死那孩子——我向小晚的头脑可不是吃素的。

    众军阀皆以为我杀了那俘虏。只有父亲默默从将军椅上坐起来,走到我身边,冷冷盯着那孩子的尸体。我心里紧张得砰砰直跳。

    父亲忽然一脚踩住那孩子后背!那孩子疼得哇哇大叫,众军阀大惊!父亲拔枪砰一声毙掉那孩子,然后回头、满眼失望至极、竟然真的拔刀杀我——虽说军中无戏言,可我毕竟是他亲儿子,虎毒不食子,父亲狠起来竟然连自己亲生儿子也杀!

    我当即吓傻了。

    花葵姐冲上来保护我、结果被父亲从身后砍了一刀、倒在血泊中!花葵姐是山都县第一大炼油家族花家独女,场面一片混乱。

    我料到事情可能走到这种地步:父亲毕竟是从死人堆里闯出来的军人,我和一个孩子的演技骗不过他的眼睛;我没有杀那孩子,可那孩子最后还是被父亲杀了。

    父亲虽然没杀我,可从那次事件开始,四年来,父亲没和我说过一句话:他早就把我这个儿子当做一个死人。在父亲看来,我虽然有点头脑,可我没气魄,我的头脑都用来干不务正业的事,难成大事。渐渐地,我们父子形同路人。

    我虽然出身富贵,我虽然衣食无忧,可我并不喜欢向府,我并不喜欢我的父亲,我并不喜欢这样压抑的生活环境,所以我想离开,我希望自己能遇到一位优雅貌美的公主,有一天她挎着竹篮来到我家门前的那片万花从中摘花、结果不小心被我射伤、然后带她回家养伤、产生感情、成为驸马、和她一起过上幸福的生活——

    正当我傻傻幻想时,一块雪白的皮肤忽然在草丛里像洁白的小兔子一样抖动,我以为我的梦中公主来了、毫不犹豫一箭射过去!结果我冲过去才发现那是一个小男孩雪白的屁股:他年龄比我小两岁、浑身脏兮兮、疯了一样抱着屁股哇哇直哭。我问他你叫什么,你在这里做什么。他告诉我自己叫哲仁,正在丛林里大解,却被我一箭射伤屁屁,要我赔一块钱、给他买一根雪糕吃才肯罢休。

    我看了看他的伤势:虽然只是被箭割破一道血口子,但终归是我的责任。于是我把他带回家,请花葵姐帮他消毒包扎。伤口包扎好后,我就和这个叫哲仁的男孩聊了起来:为什么你一个人在这树林里玩,你爸爸妈妈都在哪?

    他告诉我,他妈妈不在了,他老爸不喜欢他,不要他了。

    我听完他的话,一下子伤心了:我妈妈也不在了,我老爸也不喜欢我,说不定哪天我也像你一样被赶出家门,流浪为生。

    原来我和哲仁是一对同病相怜的难兄难弟。

    那一天,我们一起聊了很多,从大蛐蛐有几条腿这种深奥的生物机理,到女人为什么要戴乳罩这种复杂的人生哲学,我们聊得很激烈,也很开心。

    清风撩动着绿意盎然的草丛。

    哲仁说:“这世界太烂了,我将来要做毁灭世界的大魔王。”

    我说:“如果你做魔王,我就做拯救世界的勇者,专门打倒你。”

    哲仁不屑:“你将来连老婆都不一定能娶得到,还想做勇者?”

    我生气:“你敢笑话我?你穿得那么脏,你能娶到老婆?”

    哲仁笑:“我还有别的身份,如果能活到将来,我肯定不缺老婆!如果你现在把你的衣服送给我穿,我将来就还你一个全世界最美的老婆。”

    我想了想,反正衣服花葵姐还可以再做,老婆一辈子就那么一个,于是脱下自己身上的那件新衣服,送给了哲仁:“以后,你可不许耍赖。”

    哲仁穿了我的衣服高兴得不得了,告诉我说:“我是他全世界最好的朋友,绝不耍赖;你有什么办不成的事,以后尽管来找我!”

    我很高兴,哲仁很高兴。我举起拳头,哲仁举起拳头:两只男子汉的拳头在空中上撞、下撞、平撞、发誓:今后我二人有肉一起吃、有衣服一起穿、一辈子做生死与共的好兄弟。我对着哲仁傻傻笑,哲仁对我傻傻笑。

    有了一个好兄弟之后,什么宝贝都想与他一起分享。

    我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宝贝,忽然想起来一个地方,那是我们向府的后院,号称山都县最神秘的地方:祭坛老井。据说那是口有上千年历史的老井,井下封印着一位神女,我父亲每年都拿大量的金银财宝、山桃香蕉、好酒美食祭祀这口老井下封印着的神女,求她保佑自己的霸业平安。老井被一口五颜六色的石板压着,石板上插着一把古剑,人们称其为达摩克利斯之剑:据说只有命中注定的勇者才能拔出那柄剑,否则就算套上绳索用二十匹马都拉不动一丝;据说那是一把神剑,威力极大,拔出剑的人能统治世界,可一旦拔出剑也会被剑里的恶魔吃掉一部分记忆和灵魂、改变人的性格、与恶魔融为一体。

    我不想统治世界,但如果我能拔出神剑,获得那么大的力量,就不会被老爹无视了吧?我不知道传言的真假,反正我一个人试过:拔不出来。

    哲仁也试着拔一拔,结果也拔不出来。

    最后我俩一起拔,结果嗙一声把神剑给拔断了!我知道自己闯下大祸,要是叫老爹知道我把他的祭拜十年的神剑给玩断了、肯定杀我不解释——虽然那破玩意肯定不是神剑,不然怎么会一拔就断?不过还是不能让老爹知道,得赶紧销毁证据才行!

    于是趁着老爹不在家,我叫哲仁赶紧带上那柄断剑火速离开,一辈子也不要再回这里。正当我送哲仁上马车的时候,一伙蒙面强盗忽然出现、残忍洗劫向府:他们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我老爹带军出城的这天洗劫向府,简直就好像知道老爹不在家一样;他们见人就杀、见人就砍,到处都是哭喊声、逃跑声、呼救声、央求声、呻吟声,家丁、女佣、守卫、管家被杀得一片血流成河:那分明不是洗劫,是复仇!

    那伙强盗中,有一个手持乌金铁锤的恐怖怪物没有蒙面:他左脸、左臂、左胸、左腿、左半边身体是散发着死气的恶魔,右脸、由臂、右胸、右腿、右半边身体则完全是正常人:那个半人半魔如同一个狂躁的复仇者、远远从逃窜的人群中盯上哲仁、抡起铁锤暴喝一声:“向世雄!我要杀你全家老小,让你尝尝失去一切的滋味!”

    漆黑的铁锤猛砸地面,猛烈的白色光芒激射而出,大地劲爆开裂,我和哲仁惊慌跳窜、却被滚滚五阶灵力各自崩断一条腿——这半人魔的家伙和我老爹一样,是个灵者!灵者上能飞天、下能遁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我和哲仁没有一毛钱灵力,我们只是俩毛头小子,靠三脚猫的功夫是绝不可能斗得过一个五阶灵者的!

    我见机不妙、连忙瘸着一条腿和哲仁一起上马车、从后门冲出向府;那半人魔从马厩里抢了一匹马、拎着夺命铁锤直追而来;我一边赶马,一边回头看那杀气汹汹、越追越紧的半人魔、心下悲叹:这家伙恐怕又是老爹的仇敌。

    以前虽然偶尔也有仇人杀上家门,可像今天这样做出如此残忍行径的情况还是头一次:这怪物的目标本来是我向小晚,只是哲仁穿了我的衣裳才会被错当追杀的对象;父债子还,哲仁本来与这场事件无关,他是无辜的,他不应当被卷入我和老爹的是非恩怨中,况且他还和我有着相同的境遇:他和我一样失去母亲,被老爹唾弃,他就像我的弟弟一样,我不但不应该连累他,还应该保护他,这是我应该做的。

    我瘸了左腿,哲仁瘸了右腿,照这样下去,我们俩恐怕谁都逃不掉。我既已打定主意,转头望向哲仁:“阿仁,我们还是不是兄弟?”

    哲仁望着我回答:“当然是!”

    我举起一只拳头、笑望哲仁:“是兄弟,就怎样?”

    哲仁举起男子汉的拳头,与我的拳头在空中上撞、下撞、平撞:“是兄弟就有肉一起吃、有衣服一起穿、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突然问这个干嘛?”

    单枪匹马的半人魔越追越近、忽然抡起铁锤、猛然削爆马车的顶棚和四壁!

    骏马驰骋,马车的轮子飞速旋转。

    我转身,平静望着半人魔:“怪物你听好,我身旁的人与我没有任何关系,他只是一个路过的陌生人,我才是向家大少爷:向小晚!要杀要剐,尽管冲我来!”

    哲仁大惊起身、愣愣看着我:“喂,向小晚!你在说什么?”

    我纵身一跃跳下马车、笑望哲仁:“再见!”

    “向小晚!”哲仁大惊、想要伸手抓我、却一把抓空。

    瘸了一条腿的我重重摔在路面,半人半魔猛然拉住马嚼子、骏马嘶鸣一声、两只前蹄高高跃起、急刹在我身边,飞奔的马车载着哲仁渐渐远去——怪物要想杀我就得停下,马车上的哲仁便有了逃跑的机会,我用我卑微的生命保护了我兄弟:我向小晚虽然弱小,可我也是条铁骨铮铮的汉子!

    我躺在芳草萋萋的草地上、仰望天空、死而无憾:哲仁,你与我有着相似的人生,既然我向小晚已经无力改变命运,那你就要替我活下去!

    你活着,便如同我活着。

    半人魔跳下马,乌金锤在他手中嗖嗖嗖旋转三圈、高高挡住头顶的日光,他右眼目露同情、右眼滔滔恶意:“小子,我敬你是条汉子!可你是向世雄的儿子,我就必须杀掉你,因为你老爹当年就是这样杀我全家的!因果轮回,我就是你老爹的报应!今日我必将要让你老爹尝遍孤苦人生的滋味,然后悔恨终生!”

    铮亮的乌金铁锤高高举起——

    我闭上眼:我向小晚的一生就要这样结束了吗?我还是个十岁的孩子,我还没有享受过美好人生,我就要为了友情和信义而舍弃生命吗?

    我要向命运低头吗?

    铮亮的乌金铁锤猛然砸下!

    那一刻,一股强烈的求生欲望瞬间充斥我的大脑:彻底被本能控制的我全身的肌肉暴起、飞速闪过这一击、同时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刺入半人魔的右腿!

    半人魔吃痛退后、拔出腿上的匕首;瘸了一条腿的我趁着这个机会单腿跳起抱住马鞍、狠踹马腹、让骏马带我飞奔逃离——我的本能已经替我回答了那问题:“不,我向小晚绝不接受注定的命运!我绝不如此轻易向命运低头!”

    与此同时,留马车上独自逃跑的哲仁泪眼朦胧,恍惚中,他想起自己端着一碗冒着气泡的毒药递给病榻上的女人:“母后,这是王后送来的鸡汤。”

    女人接过毒药,摸着蓝瞳少年的脸,眼角流泪:“哲仁,母后爱你。”女人刚喝下半口,药碗随即滴溜溜从手中滑落,地毯被毒蚀出一个大洞!在门外已等候多时的王后破门而入:“来人!把这个谋杀生母的小畜生抓起来!”

    眼泪从哲仁眼里夺眶而出,他的双手拼命发抖:“母后为了保护我而死,如今我来江茗刚交的朋友也为了保护我而死,而我却不敢跳下车去救他,我是多么无能!我是多么软弱!哲仁,我恨你!哲仁,你和向小晚不是有肉一起吃、有衣服一起穿、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兄弟吗?你怎么如此厚颜无耻、一个人苟且活在这世上?哲仁,你这个胆小鬼,我讨厌你!你这样的家伙还不如死了算了!”

    哲仁猛然拔出达摩克利斯、想自刎却又不敢,鲜血从割破脖颈流出来,激活了神剑里藏着的那匹恶魔,一个苍老的声音传出来:“少年,你想要灵力吗?”

    哲仁的眸子渐渐化为蓝色,王者霸气激射四散,那是一个沉稳富有磁力的王者:“达摩克利斯,请赐予朕无尚灵力,朕要撕毁这世界!”

    另一边,向小晚正抱着骏马马鞍向远处逃窜、越跑越远;站在原地的半人魔慢慢抬手,五阶灵力如同一只充电的雷电大炮咔吧吧在铁锤上聚集;骏马载着向小晚片刻奔出四十米,向小晚回头,铁锤砰然射出、如同一只夺命的大风车直击向小晚胸膛!

    向小晚从马鞍上掉落、栽在地上翻了十几个滚、如同一个死人躺在地上:他并没有死,他想活着,他想用装死逃过这一劫——

    半人魔走上来,捡起铁锤,高高举起死亡的铁锤:“装死也没用!这一回我定杀掉你!如果你想怨恨,尽管恨你自己的老爹吧!”

    铁锤刚要落下,一股狂暴的剑气将铁锤崩退十几米!

    是谁为向小晚拔剑?

    向小晚吃惊抬头,那是一只俊美少年:

    一席白花汉服,长长裙摆拖在身后,脚踏木屐,腰间系着一柄古老的竹剑,白皙的皮肤如同冬雪,挺拔的鹰钩鼻梁倍显精致,一条黑布带蒙着少年的双眼,带尾打成一个蝴蝶结系在脑后,高大的梧桐飘下一枚枚枯黄的落叶,如同一只只蝴蝶在少年背后绚烂地飞舞——正是被达摩克利斯吃掉灵魂的哲仁!

    “朕不是哲仁。哲仁已经死了,朕名为但丁。”但丁摘下蒙住眼睛的黑布条,王者的霸气四散激射,用一双如同蓝宝石般的眸子镇静望着在地上装死的向小晚:“小子,朕过来只是为了履行你和哲仁之间的约定,起来!”

    向小晚爬起来,看见但丁伸出一只拳头,愣愣抬头。

    但丁嘴角弯弯、脸上挂着自信与豪情:“是兄弟,就怎样?”

    向小晚立即明白但丁的心意,也伸出一只拳头——两只拳头在空中上撞、下撞、平撞:“有肉一起吃、有衣服一起穿、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半人魔扛起铁锤上前:“终究是两个毛小子,今日你们全都难逃一死!”

    “兄弟连心,其利断金!”

    向小晚与但丁同时握住那柄残缺的达摩克利斯:“王者拔剑!”

    一股血红之气自剑鞘中如日升腾,残缺的剑被星光般的灵力布满剑身:那剑一旦被灵力激活便开始疯狂生长、野蛮咆哮、愤怒撕裂、化作一尊破坏神在与两人共同挥舞:剑身带着席卷八荒的气势冲入土地;地面在震动、地面在隆起、地面承受不住剑气的膨胀而裂开了一条条大缝、缝隙中向上冲杀出千万道足以割裂一切的死亡剑气、由南向北四散崩爆、剑气所过之处:建筑、岩石、树木被悉数摧毁、最后化作一股惊涛骇浪直扑半人魔眼前!

    半人魔骇然吃惊、下意识举起铁锤抵抗:“这……这是何等威力!这怎么可能是人类挥出的剑——”半人魔的话还没说完,狂奔的剑气如同千万细丝射入他身体、将他身上每一寸皮肤斩杀崩裂、鲜血横撒日空,方圆十里的泥土都在嘶嘶冒着沸腾的蒸汽,半人魔在震惊中被剑气拦腰砍断!一阵微风吹过,半人魔喷血倒地。

    阳光宁静照耀,一柄铁锤静静矗在大地。

    向小晚和但丁收剑、彼此凝望:我们的友谊如同一朵纯洁美丽的昙花在那片草地盛开,然后又如同昙花般在片刻凋谢:魔剑已经吃掉了哲仁的灵魂,他已经不再是我认识的哲仁,他已经不再是我兄弟。

    但丁看看我,漠然转身离去。

    从那以后,我们俩再也没有相遇过。

    十年后。在花葵姐即将与父亲完婚那天,花家叛乱。除花葵姐以外,向府被满门抄斩,父亲被他昔日最忠实的部下、花葵姐的父亲、大将军花百斩首。混乱中,我胸口中了一箭,濒死逃到后院,走投无路,跳进古井——

    我以为自己马上就要被淹死了,内心无比后悔,无比难过:我什么都没做,我只是个人畜无害的英俊少年,这样死掉很不甘心。然而,当即我即将闭上眼、停止呼吸的时候,我却发现自己身处一片血海:爱琴海。

    那是我与贬谪神维多利亚第一次结下契约,我亲手把自己的心脏挖出来、换上彼岸之钟、以忘记一切为代价获得庞大五阶灵力,只身来到江茗。

    那一年,我二十岁,但丁十八岁,我把但丁和我不堪回首的过去一同埋葬进记忆深处,但丁也把他与我相遇的那段小小插曲封印在内心世界,然而我能隐隐感觉到,终究有一天,我们的人生将在命运的五线谱上再次交织,或许那时我们俩已经形同陌路,或许有一天我们站在水火不容的立场上争得不死不休——

    可即便是这样,我们依然是兄弟。我绝不会丢下你不管,我绝不会败给给暨定的劫数,我将唤醒古老的魂主,与你站在共同抗争这万恶的命运,纵使此身陨灭也绝不向命运屈服,我们将共同开启一场波澜壮阔的人生之旅:

    但丁,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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