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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肌 正文 144 医道

作者:天神遗孤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19-01-30 00:31:17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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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一小时后正文,请耐心等待,感谢支持正版。车厢里坐着两个十二三岁的女孩,一个坐在前头,头上扎了个双鬟髻,穿一条鹅黄裙,一张小脸俏嫩清丽,还未长开,已是美人之相,眉不染而黑,一双眼睛,长得极好,此时正掀开窗框,好奇的观望路边的景色,轻轻一笑,左脸嘴角有个小的酒窝,满是少女芳菲之感。

    另一个女孩窝在车厢里,低头埋首,像个鹌鹑似得,姿态犹如母鸡抱窝,一声不吭的呆坐着,明明长相甜美,有双杏眼,可面不带笑,倒添了几分愁苦。

    这马车上的人正是林家一行。

    “啥,小姐!”平叔驾着马车梗着脖子回头问:“你把记录回绣的书本抄给郑家了!”

    林琅道:“否则你以为这马车是哪儿来的,郑家可是商户,能做赔本的买卖嘛。”

    平叔急了,“那是夫人的母亲留给她的,怎么能轻易送人呢。”

    林琅耐着性子解释:“一本绣书,换一匹大马和马车多划算啊,我们当时都山穷水尽了,等到撑不下去我也许真被王家逼的走投无路,进了她家的门,这么换算,不是很值嘛。”

    平叔其实也明白,只是一时心理上不能接受,毕竟那是夫人珍之爱之的东西。

    如今申国很是重视绣工手艺,可要真论起来,三十年前,云绣的针艺虽是天下闻名,但除了价格不菲也没多稀奇,回绣与苏绣、蜀绣一样,都是同等地位的手艺。

    然而在三十年前,居于申国以北的燕国突然对申国发起进攻,惨无人道的杀人屠城,其中就有锦绣之乡的江省,当时所有的绣娘工匠被掳走杀尽,书本绣品亦毁于一旦,造成申国近十几年来手工艺水平急剧下降,因此像蕙娘这般,会云绣、回绣手法的绣娘地位便水涨船高。

    当年会云绣的手艺人大多都在江省,因此如今云绣成品的价格不菲,回绣虽受影响,但这手艺并没有价值千金,只因渝镇从无会回绣手艺的绣娘,物以稀为贵,才使得王家铺子在几年内富裕成这样。

    林琅坐在马车里晃晃悠悠,越过木窗看着路上两旁的风景树林,低声继续与平叔道:“我家回绣的手艺早就被王氏偷走了,倒不如再给郑家一份用来交易,这样以后郑家也能制出回绣工艺的绣品,从此渝镇不再是王氏一家独大,他们也再不能用咱家的东西赚别人的钱了。”

    这世上无论什么,一旦不是唯一,便不再值钱。

    想到王氏会吃瘪,平叔喜闻乐见的心里马上就舒坦了,“那是挺值的。”

    林琅莞尔一笑,知道自己说中他的心思了,平叔对王家可是恨得咬牙切齿。

    “不过没想到,我家小姐这么厉害,竟然敢一个人去见郑大老爷。”回头再想想,从夫人出事到被王家刁难,再得到马车盘缠跟着商队上京,也不过是数天之内发生的事情,无论是从计谋还是决断来看,他都不得不承认如今林琅的独立,已经能独当一面了。

    平叔因自家小姐的勇敢与胆识自豪,过会儿又心生感伤,像所有猛然发现自己孩子长大的父母一样,所有话语与愁绪都化作一声悠悠的叹息。

    林琅这次没接话,其实那天去见郑大老爷,她也是怕的。

    她第一次知道,一个人的气势能够令人噤若寒蝉。

    那日她盛装带着杏儿到郑家,看似信誓旦旦,但一多半是做给平叔和杏儿看的,再多的忐忑与不安都被她压在心头,破釜沉舟的去了郑家。

    人都说小地方安静和平,但有些人更能够一手遮天,但这手,不是王家,而是本地世代大族郑家。

    果然,用了云绣的名号,小厮告诉他们,郑老爷子愿意见他们一面。

    林琅进了郑家,内里假山林立,卵石铺路,端的是一副富贵景象,走过花团锦簇的抄手游廊,她不由得看上几眼,却无意中发现杏儿仍是安分守己的低着头。

    林琅心沉了沉,少年哪有不好奇,除非是这种景色早已看遍,视若寻常,可杏儿不是逃荒到渝镇的么。

    小厮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请进吧。”

    林琅轻轻颔首,抬步进了大厅,她的举止仪态蕙娘是一直教导规束的,虽不及大家闺秀,可也是落落大方,赏心悦目。

    她一进门便注意到坐在首位的郑老爷子,老爷子年逾古稀,穿一身深蓝锦袍,皮肤白润,满脸褶皱,微胖,整个人像是躺在椅子上,要不是左手缓缓转着一串佛珠,林琅都要怀疑他是不是活的。

    她挺直了单薄的腰板,告诉自己要压得住场,成败在此一举。

    “郑老爷子好。”林琅福了福身,“林琅拜见,老爷子身体安好。”

    郑老爷子眼睛睁开一条缝,小眼睛里满是精光,一个人是否年迈昏老不在于年龄,而在于存着精气神的一双眼睛里,郑老爷子轻轻一扫,林琅便觉得自己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给攫住了,丝毫动弹不得。

    “咳,你是蕙娘的闺女吧。”郑老爷子的声音低又哑,破锣一样难听。

    林琅轻轻点头,顶住了他的威压,“正是小女。”

    他似有咳疾,说话伴着咳嗽声:“你找老夫有事?”

    “是的。”林琅抑制住因紧张飞快跳跃的心脏,为了母亲与兄长的声誉,为了近日来受的委屈,为了报复忘恩负义的王氏,她不能怕,身后是王氏这条恶狼紧咬不放,即使前面可能是万丈深渊她也要走下去!

    她眸光一凝,声音压低:“小女想与您做笔生意。”

    郑老爷子的眼珠微微转了一下,却不似在看她,而后咳了两声,轻慢道:“云绣书你打算卖个什么价钱?”

    林琅一怔,原来郑老爷子以为她是找他卖云绣书的,怪不得会让她进来,可她只想用这个名号见到他罢了,她微摇头:“郑老爷子怕是误会了,云绣书是我母亲家传,我是不会卖的。”

    “既是这样便算了,”近日王家逼林家姑娘下嫁的事情他早有耳闻,他知道这事也是因为前几年他家的花间铺就收了林家蕙娘的云绣枕面,那枕面栩栩如生,被他送礼到本地官府上得了不少助力,他就记在心上了。今日本以为这小丫头是打算卖宝求援,可既然人家不愿意他也不强求。他是个生意人,不是什么大善人,还是早些打发了,别等会儿又哭又跪的唱大戏,“老李,林家姑娘难得来一趟,去带人吃些早点,好生照顾,老朽也该吃药,就不送了。”

    林琅见郑老爷子竟打算草草将她打发了,当机立断上前一步:“等等,郑老爷子,想必你早已知道王氏对我家咄咄逼人,意图夺取云绣书……”

    “老李,咳咳,送客。”

    “林家姑娘,请吧。”

    林琅并不愿走,干脆豁出去了:“郑老爷子你就真甘愿王家铺子一直拉走您家的客源?我听说李家成亲这次用的东西全是王家铺子,以前渝镇哪家成婚不是用您家花间铺的喜帕,现在眼看着一个个老主顾都光顾王家您真的甘心?何况王家在外对郑家处处污蔑挤兑,想必你也是清楚,只是碍于没有机会,现在时机已到,你我又目标一致,何不联手?”

    林琅说的李家,是知府小舅子,前些日子李家的独女成亲,只因他家姑娘喜欢王家的回绣花样,东西都是从王家铺子订的,可从前与官府有关的亲眷都是去郑家的花间铺,如今被王家劫了头,郑老爷子怎能心头不刺痛,要知道自古为商者,没有不希望不与官府搞好关系的,现在把王家按下去还是可以的,如果再等几年,王家大了,那这王八哪日骑在郑家头上还真说不准,这王家绝不能留。

    可一个被王家打压的翻不过身的小丫头片子,和他说联手,郑老爷子真是要被逗笑了,“小丫头不要说大话,你若真是能对付的了王家何必到这儿来。”

    林琅目光炯炯的看着他,胸口激动地发热:“所以我才说想要与您联手,只要您愿意助我,我可以让花间铺从此以后重新成为渝镇第一大家!”

    这话一出,满室寂静。

    杏儿和老李都愣住。

    片刻后,郑老爷子一双小眼微微张开了些,手上转佛珠的动作也停了,“咳,老李,给林姑娘上茶,”他指向林琅,“坐吧,把你的想法说说,老朽还是那句话,别说大话。”

    林琅心头一动,看来这步棋是走对了,郑家是渝镇的世代大族,店铺开了不少,绣房生意更是红火,可自从王家铺子开起来,郑家的花间铺客源活活被拉走了一半多,商家重利,即使是大族,也绝不会呆坐只看着王家日渐红火从他家嘴里抢钱的道理。

    林琅镇定点头,越是紧张,她面上越是冷静,“王家铺子之所以能兴旺起来,主要还是靠招牌回绣,不瞒郑老爷子,这回绣的手艺就是王氏从我娘手里偷取的,她偷了我家的书样拒不认账,又拿走了我家云绣枕面当做招牌,如今仗势欺人逼我拿云绣书下嫁,过往种种,实在可恶,我今日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王家这些年偷取我家的回绣书赚的钱都吐出来!”

    “既然她是靠回绣起家,可如若花间铺也有这手艺了呢,我想基于郑家的口碑,大家会优先选择您家的,”林琅从怀里拿出连夜抄好的回绣样本,“这本子与王氏从我家偷的一模一样,我愿卖给郑老爷子。”

    郑老爷子眼底精光一闪,对回绣他是感兴趣的,“咳,就算得了这回绣书,王家照样还能立足,这可和你刚刚说的第一不太一样啊。”到时候他和王家竞争,还不是要几年时光,毕竟王家的绣娘对于回绣练了几年十分熟稔,他家却要从头培养。

    林琅狡黠一笑,明媚的双眼熠熠生辉:“可如果王家拿不出绣品了呢,别人要买只能从郑家的花间铺呢。”

    郑老爷子微微一怔,目光落到林琅身上,这下是真的来了兴致,“小丫头继续说。”

    林琅来了精神,说出自己的计策:“如今田里收成不好,人人皆愁,郑老爷子不如放出些人说王家愿意将店里所有的绣品送出,让大家自卖换银渡过难关。众口铄金,王家一定会吃了这哑巴亏,拿出所有的绣品,而那时,郑家花间铺的回绣绣品也制成,口碑传出,王家那时已来不及再绣成品,自然以后这市场就又回到郑家的手上。”王氏不是会找人给她家泼脏水么,那她也让王氏尝尝三人成虎的滋味,那些从她娘手里骗取的钱银和刺绣,就算是分给别人,她也觉不要让王氏享用,等到王家铺子败了,郑家是绝不会对屡屡挑衅的落水狗客气的。

    王氏的好日子,也该到头了!

    林琅淡淡一笑,“而我,只想要上京的盘缠与马车,这计策是我送给郑老爷子的见面礼,回绣书是我的诚意,这稳赚不赔的生意郑老爷子可满意。”

    郑老爷子心头一颤。

    此举,她得了马车与路费,又报复了忘恩负义的王氏,郑家再次站稳渝镇的市场地位。

    可谓是一举三得。

    郑老爷子从林琅进门开始第一次正眼端看她,娇俏单薄的小姑娘,没想到骨子里竟然还有这股狠劲儿。

    林琅的长相是那种第一眼看去就觉得是个清丽娇艳的小美人,乖巧纯净,可她内里带刺,像是一团白棉花下面藏着针,图谋不轨就会被刺得满手血,惹得狠了,暴雨梨花针也是有的。

    王氏也是逼得她发狠,任谁也想不到,一个小姑娘,能在被逼到绝路的时候,还能这么冷静又聪明的想到如此完整的计策,还有胆量单独见一位商界老手,被驱赶亦不放弃,还能不卑不亢、侃侃而谈的与人交易。

    计谋想的周全,借势利用的痛快,手里又有底牌,聪慧、机警、胆大、敢做,这丫头是个姑娘倒真有些可惜了。

    她走到黑马身旁,黑马主动低下脑袋亲昵的靠了过来,林琅摒弃之前的爱洁,伸出手抱住它的脖子,将脸贴在它宽大发烫的脖子上面,默默流出眼泪。

    这眼泪里含了很多东西,有劫后余生的庆幸,有为商队感伤的同情,也有对黑马救主的感激,更多的,是对亲人的思念,而今唯一的安慰,就是马儿的温度,这样炙热温暖,像刚刚那个哨子一样,暖了她的手,热了她的心。

    林琅好强,哭也是背着人不出声,她抱着黑马,肩膀轻抽,眼泪一颗颗滚出来,有的顺着流到脖子,有的滴到黑马的鬃毛上,柔弱又坚持的模样格外惹人怜爱心疼。

    云飞扬过来见到的就是林琅颤抖的背影,安顿好伤员后,他心里惦记着那匹高头大马就过来了,他估计驾车的人不知黑马的品种,唯有他慧眼独识看出黑马的特殊,可刚过来就看到林琅抱着马哭,一时倒不知怎样开口了。

    杏儿先看到他,云飞扬身材高大,体态潇洒,五官深邃极为俊朗,即使站在一群人当中也是众人焦点,浑身的气度更令人难以忽视,这样的男人出现,杏儿第一反应便是安心,她感激的哽咽道:“感谢将军出手相救。”

    云飞扬可是被逼婚才出逃京城的,担心这姑娘说出什么以身相许的话,他马上回道:“保护平民乃是本将军职责所在,不必言谢。”

    林琅听到身后响动,回首望去。

    这一回头,看得云飞扬和杏儿陡然心惊。

    林琅脸上被喷了狼血,暗红点状分布在白皙的小脸上本就可怖,她一流泪,就又多了几条血道子,触目惊心,昏黄火光下,犹如朝人索命的凶恶女鬼。

    林琅不知何故两人都散发出如临大敌的气息,她上前几步,弯了弯身子:“多谢将军相救之恩。”她认得这位年轻伟岸的将军,刚才还是他把哨子还给她的。

    她面容可怖,可一开口,声音低柔清越,使云飞扬想起自家母亲的优美琴音,也是这般令人心神俱静,再看向她,倒觉得她满脸的血印好笑起来,他从怀里掏了掏,把手伸到林琅面前:“先擦擦脸吧。”

    林琅莫名,再一看,发现眼前是一块质地良好的锦色帕子。

    “多谢将军,我给我家小姐擦就好了。”杏儿见状立刻上去,没接云飞扬的丝帕,掏出自己的布帕上前给林琅擦脸。

    这下林琅才知道自己脸上满是血渍,刚刚在众人面前自己竟是这幅模样,她羞赧地低下头去,“麻烦将军请稍等。”

    她和杏儿走到另一边,用马身遮掩,拿出水袋洁面。

    云飞扬收回手,不自在的摸了摸鼻子,有点奇怪自己竟然主动把帕子递给她,之前身边都是弟兄没有顾忌,面前可是个姑娘,一不小心可能毁了人家清誉不说,还可能引火烧身,离开京城一年多,都让他忘记从前的顾忌了。

    他赶紧把帕子放回怀中,但让他安分等着可没那份耐心,一双明亮眼睛盯着黑马,问道:“刚才吹哨子求救的人是你吧。”

    过了会,那清幽悦耳的声音再次响起:“是小女子。”

    “你一个女子有这种急智着实不易,怎的会想到随身带哨子?”

    这次声音缓了缓才响起:“那哨子是自家兄长特意制作,因怕小女子出门遇到歹人,才令我随时带在身边。”

    云飞扬心思都在黑马上,本没太把她的话放在心上,待林琅洁面回来便明白她家兄长的用意了,这模样,怪不得不放心。

    火光下,清丽灵秀的女子盈盈向他走来,云飞扬原本并不在意林琅,如今看清了她的容貌,再去观察时便有了不同的意味。

    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身体还未完全长成,但身形纤丽婀娜,皮肤雪白,一双眼睛特别灵动,因为刚刚流了泪,双眸潋滟动人,而且他观察到,她虽是保持镇定,但一双耳朵还羞得通红。

    云飞扬看在眼里,全身体温奇异的开始升高。

    他突然就想到几天前抓到的小兔子,当时他提着它的耳朵,小兔崽儿睁着一双水润红眼无辜的望着他,全身缩成一团,懵懂又害怕的可爱样子,令他实在不忍心拿它当食物,便松手放了。

    那对水润大眼和眼前的人倒是像极了。

    没有人见到美人会不心生喜悦的,云飞扬展眉轻笑:“在下云飞扬,唐突过来是有一事相求。”说是求,言语之间满是自信。

    林琅低垂眼眸,“将军对我们有救命之恩,谈何求字,直说便是。”

    云飞扬是心直口快之人,他身份高,又很快在军中成为将军,一声令下无数人听从号令,于是开口道:“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想让你把这匹黑马卖给我,放心,我会再给你一匹马用。”

    林琅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眼黑马,才明白他的用意。

    “这恐怕不行。”她脱口而出,“云将军,这马对我意义重大,此次能险脱狼口也是多亏了它,将军所求,小女子不能答应,实在请将军大人大量。”黑马刚刚救了他们,如果现在就转手就它卖了,何等冷漠无情!

    而且方才她与这黑马亲近一番,心中对它有了一些感情,于理与情,她都不能卖。

    即使对方是救了自己的恩人,她也不能答应,而且与这人寥寥数语,她便发觉此人对女子很是轻视,如果自己再做此事,岂不是更让他瞧不起。

    云飞扬见林琅红着一双眼睛和耳朵,脸色却故作坚定,这种对比让他心痒了痒,不禁好笑道:“没想到你这小哨子还挺拧的。”

    小、小哨子?

    林琅抬头茫然与他对视,谁?

    云飞扬起初还笑,然后就笑不出来了。

    他一向是发号施令的主儿,对他而言,只要他一声令下,无论是家中的仆人还是手下的士兵都会立刻应声去做。

    几乎是头一次,他遭到这么强硬的拒绝。

    没错,很强硬。

    面前的姑娘哪里是可爱柔弱的兔子,分明是他家门口的石狮子!

    任他说干了嘴,表明会对这匹马很好,跟着他才能实现它应有的宿命,可她就是不松口。

    林琅睁着一双大眼,坚定道:“将军已有那匹神骏白马,我家黑马就是再好也比不过它,何况将军征战四方,必要打仗,我家黑马作为并不是主马的替马,很有可能会随时牺牲,它既然救了我,我便不能给它一个可能会暴尸战场的宿命,将军的这个要求我万万不能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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