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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侠情缘之麒麟玉 安史之乱 第一百二十三章 史朝义赐死史思明

作者:风流萧书生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17-01-17 01:04:51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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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冤冤相报何时了,这就是儿子杀老子的一贯典范。

    且说史思明在北邙山大败李光弼之后,便将全军一分为三,以长子史朝义为先锋进攻陕州,史思明自将中军随后跟进,周贽和许叔冀领后军屯扎于福昌。一时间,叛军的气焰复又炽盛起来,颇有当年安禄山迅猛西进、长驱直捣长安的气势。

    对于进袭陕州,史思明充满了信心。因为,连李光弼这样的牛掰人物都败在了他的手上。试问,放眼唐廷,还有谁能阻挡他前进的步伐呢?

    很明显,史思明狂得有点儿忘乎所以了。因为,还真有人能阻挡他前进的步伐。这个人便是陕州守将——神策节度使卫伯玉。卫伯玉的知名度并不高,在那个将星如云的年代,他确实排不上个儿。但是,要知道,有的时候,排名的先后未必都取决于实力,往往还要涉及到运气、机遇等诸多因素。其实,卫伯玉是一个十分难缠的家伙,难缠的程度不亚于郭子仪和李光弼。

    史朝义连陕州的城墙长啥样还没看到,便在姜子坂这个地方遭到了卫伯玉的伏击,被打得灰头土脸,狼狈逃窜。史朝义不服气,重整旗鼓,又来攻城。这次比上次好点儿,起码他看到陕州的城墙了,但是,最终的结果还是一样的糟糕。白天死乞白赖地攻城屡屡不能奏效,晚上想歇会儿吧,还遭到了唐军的骚扰,一会儿敲锣,一会儿打鼓,一会儿放冷箭,搞得叛军个个都变成了熊猫眼,苦不堪言。

    仗到了这个地步,还有什么打头?史朝义算是明白了,这个卫伯玉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既然风这么紧,那就赶紧扯乎吧。史朝义下令全军后撤至永宁,等老爹史思明来了以后,再做计较。

    史思明很快就来了,怒气冲冲地来了。老史将小史和他的三个小弟骆悦、蔡文景、许季常(许叔冀的儿子)提溜过来,就是一顿臭骂,你们这仗是怎么打的,李光弼那种变态级的牛人都被我收拾了,一个籍籍无名的卫伯玉却把你们为难成了这样?史思明瞅着四人是越瞅越生气,一个气不过之下,命左右将四人推出去斩首。

    史朝义和他老爹刚好相反,是个大大的好人,不仅性格十分宽厚,而且善于采纳下属的意见,群众基础很扎实。这个时候,就有很多群众站出来为史朝义求情了。史思明本来也就是想吓唬吓唬四人,并没有真杀的意思,此时见有这么多人求情,也找到了下的台阶,便顺水推舟,赦免了四人的死罪。但是,话又说回来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史思明又给了史朝义一项艰巨的任务,让他在姜子坂修筑一座三角形的城池,作为大军的屯粮之所,限一个月内完工。

    一个月修筑一座城池,这个任务即便搁在建筑机械、建筑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也不是一项容易完成的任务,更何况是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呢?苛刻,确实苛刻!

    史朝义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领受了这项任务。下去以后,史朝义带着自己的小弟们加班加点,终于在一个月内将城池修筑完毕了。但是,由于时间实在是太过紧迫,最后还差了一道工序,新砌的城墙还没来得及上泥呢!史朝义见任务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就让小弟们先歇一会儿,等缓过劲儿来,再给墙上泥。偏偏在这个时候,投资人史思明赶来验收,一瞅,又是雷霆大怒,娘希匹,攻城攻不下来,现在让你修城也修不好,你真是个废物点心,俺老史的优秀基因,你怎么一点儿都没继承到呢?

    史朝义脸红脖子粗,嗫嚅着解释道,我手下的兵已经连续劳作一个月了,实在是太疲惫了,我看大家挺辛苦的,就让他们先暂时地歇一会儿。(缘兵士疲乏,暂歇耳!)

    史思明大怒,你爱惜自己的士兵是你的事儿,我只关心你为什么要违抗我的军令?(汝惜士而违我令邪?)

    说罢,史思明便让自己的随从下马泥墙,不一会儿的工夫就将城墙给泥好了。老史还抽空打了个盹儿。史朝义的脸色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泥完墙之后,史思明上马,准备去鹿桥驿休息。临走的时候,他嘟囔了一句话,正是这句话为他招来了杀身之祸:等到攻下陕州之后,我非杀了这个不听话的孽子不可!(待收陕州,斩却此贼。)

    这句话随风飘入了史朝义的耳中,也飘入了骆悦、蔡文景、许季常三人的耳中。四人当时脸色大变,一颗心变得拔凉拔凉的,望着史思明扬长而去……

    有人说了,哎呀,这史家父子之间的关系未免也太紧张了吧?莫非史朝义不是史思明的种儿?

    史朝义确实是史思明的种儿,这一点不容置喙。但是,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很紧张也是不争的事实。这里面当然是有隐情滴。

    话说当年,史思明还很落魄的时候,曾经与一位女子私通,把人家的肚子给搞大了。那位女子的家境很一般,相貌也有些对不起女娲。史思明之所以会和她有一腿,性的因素远远大于爱的因素。那时的他怎么敢奢求天仙般的美女,只要是个人,并且是母的,就行。用本山大哥的话说,就是:凑乎过呗,还能离咋的?

    史思明从来就没对艳遇这种事情抱任何希望。因为,他知道自己的个人条件非常有限,就是有心搞点儿外遇,都没人愿意和他出轨。但是,生活的事情很奇妙,往往都是“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偏偏就有一位美女主动地瞄上了丑八怪史思明,让小玉我十分羡慕嫉妒恨啊!

    平卢当地有一户姓辛的大户人家,十分有钱,相当有钱。这家人家只有一个闺女,出落得十分漂亮,尚且待字闺中。一个偶然的机会,辛大小姐在无意中看到了史思明,当时便惊为天人,觉得老史长得很有特色,将来必成大器。要说这个女孩儿的眼光也真是够另类的,她怎么就看上了史思明这个丑八怪呢?但是,正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人家非要往牛粪上插,这也没办法不是?辛大小姐就和史思明对上了眼儿。就史思明那条件,见天上掉下个辛妹妹,当然是来者不拒了。

    辛大小姐回去以后,就对自己的父母说,我看上了一个人,想嫁给他。

    女大不中留啊!老辛头、老辛婆一听,想嫁人,好啊,你看上谁了,是东城刘大户家的大公子,还是西城王将军家的二少爷?

    辛大小姐的回答能气死个人,我看上史思明了。

    老辛头、老辛婆听了,当时差点儿没背过气去,我倒,那么丑,那么穷,还没什么前途,你怎么会看上他啊?不行,绝对不行!

    但是,辛大小姐就是不干,一哭二闹三上吊,非要嫁给史思明不可。老辛头、老辛婆万般无奈之下,只好答应了这门亲事。

    癞蛤蟆史思明就这样吃上了辛大小姐的天鹅肉。没过多久,原先的那只元配母癞蛤蟆就为他生下了一只小癞蛤蟆。这只小癞蛤蟆就是史朝义。

    后来,史思明受到了当时风头正劲的好哥们儿安禄山的举荐,渐渐地也发达了起来。这个时候,母天鹅辛氏也为史思明生下了一只小天鹅,就是史思明的次子史朝清。

    蛤蟆和天鹅,这既是史思明对两位妻子的看法,同时也是他对史朝义和史朝清哥俩儿的看法。史思明经常会对人叨咕这么一句话,我自从娶了辛氏之后,便一路官运亨通,而且又得了一个儿子,这都是因为辛氏的命好啊!言外之意,他能有这样那样的成绩,都是因为娶了辛氏这位福妻。(自我得妇,官不休,生男子多,殆且贵乎!)

    就因为这样的原因,史思明十分宠爱辛氏所生的史朝清,而不太喜欢(也不能说是讨厌)元配所生的史朝义。

    史思明称帝之时,其实就想立史朝清为太子。但是,史朝义的人品极好,群众呼声很高,而史朝清呢,恰恰相反,性格暴躁,残忍好杀,口碑贼差。史思明虽然浑,也不愿冒天下之大不韪,但是,他又不甘心立史朝义为太子,所以就把立储一事儿暂时地搁置了起来,只册封辛氏为皇后。

    但是,问题总是需要解决的。史思明一面封史朝义为怀王,一面又用他为先锋,让他上前线厮杀,实际上就是想寻衅挑刺儿,找史朝义的不是,到时说服群众就比较容易了。

    偏偏一直以来,史朝义的表现都挺好,可圈可点。只是攻打陕州这件事儿,他确实没有办好。史思明之所以会雷霆大怒,其实也是鸡蛋里面挑骨头,借题发挥而已。

    不过,这里小玉要为史思明申辩一句,他虽然不太喜欢史朝义,但也不会到要史朝义小命儿的地步。

    因为,史朝义毕竟也是他的儿子。

    这里有一个真实的故事。话说大老粗史思明字儿识不了几个,偏偏还喜欢舞文弄墨,鼓捣诗歌。他倒是比“七天憋出六个字儿”的白云大妈强些,出口成诗,只是水平实在是不敢让人恭维。有一次,史思明想送些樱桃给史朝义和周贽。诗兴大发之下,他当场便吟咏出一首《咏樱桃》,其词曰:樱桃一笼子,半赤一半黄。一半与怀王,一半与周贽。

    瞧瞧,要思想没思想,要立意没立意,要文采没文采,要韵律没有韵律,跟大白话差不多,如果这也能叫做诗的话(有学者认为这是无韵诗,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听了直觉头晕),那小学二年级水平就能写了。当时,有个名叫龙谭的下级官员不知火候,在史思明的面前卖弄学问,“请改为一半与周贽,一半与怀王,则声韵相协”。史思明当时就发飙了,吹胡子瞪眼睛地说,“韵是何物?岂可以我儿在周贽之下”!说罢,气呼呼的史思明还让人将此诗抄了多份,张贴到境内各处驿站。要不然,像这样粗俗的作品怎么能流传到今日呢?

    不过,从那句“岂可以我儿在周贽之下”就可以看出,在史思明的心目中,史朝义的分量还是很重的。

    血浓于水,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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