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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逃跑女郎 正文 第79章 秃鹫盯上袋鼠肉

作者:长芦月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2-11-26 17:39:16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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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德先生的哭声让我以为自己的玩笑开得过分了,谁料他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涕泪交加的问:“比利,你告诉我,卢娜是不是已经发生了危险!求求你,一定帮我找到她,只要她还活着,我就陪着她,我再也不去英国找珍妮了。”

    这一刻,我体会到了伍德内心的痛苦,这里面有担忧、有害怕、有愧疚,也有放下执念的绝望,种种情绪如同不同方向的伸出的手撕扯着伍德的心,让他的面孔都略显狰狞。

    我不能欺骗伍德,因为如果卢娜和尼莫遇到这么多的鹦鹉,未必有个山洞可以藏身,也未必能意识到是吃肉的。但又想不起该如何安慰他。

    我的沉默让伍德更加的绝望,他竟是号淘大哭起来。

    我从没有见过一名父亲还会如此的动情,不禁想起自己的父亲,他性格刚强,他平时是不苟言笑的,严肃感有时令我感到害怕。唯有见到安妮时,他才会稍稍露出温柔地微笑。就性格而言,我更喜欢伍德的性格,他是谦和的、幽默的,也是热情的。如果说父亲是一块冰,那伍德更像是一团火。

    这也是我内心渴望靠近伍德的原因,在他那里,我能感受到一种从父亲那时感受不到的温暖。

    而此刻,看到伍德绝望地号啕,我的心仿佛也被触动。

    “伍德先生,荒原那么大,卢娜和尼莫不一定会那么巧,遇到这群鸟。而且尼莫还在她身边,应该没事。”

    伍德像溺水者抓住了一根稻草,猛地停止了哭泣,“比利,你说的是真的吗?”随即也似乎明白我这是在安慰他罢了,于是一屁股坐到地上。

    我想了想说:“伍德先生,我们进入荒原发生的许多事情,我们这一带很少有鸸鹋出现,但今天却出现了三只;啄羊鹦鹉虽然成群,但绝不会达到十万一群的级别,而且开始攻击人类,这些都令我感到疑惑,我们需要去巴马族找老巴马询问一下了。巴马族是这一带的活地图,我们可以找老巴马帮忙,尽快找到卢娜。”

    伍德现在比任何人都要焦急,他一把抓住我,“我们现在就去巴马族!你告诉我巴马族在哪里?”

    我摇了摇头,“伍德先生,巴马是众多的澳洲土著部落,他们住得的地方可没有门牌号,在澳洲几乎所有的土著部落都如同候鸟一般,哪个地方适宜狩猎和采摘,他们就会出现在哪里。如果你非要问我他们在哪里的话,我只能说他们现在大约在马兰河和拉克伦河之间的区域,再过一个月便继续北迁宁根,最后一直北上,到澳洲大陆最北端的一片热带雨林中,然后在冬去春来,折返南来,在夏天的时候到达墨累河一带,如此反复。”

    伍德听完很是失望,我安慰他说:“伍德先生,天已经黑了,人类夜晚在荒原上溜达可不是什么好事,我们还是快回山洞吧,明天我们走一天,就可以到达巴马族生活的那一带,我有办法尽快找到巴马族,安心睡吧。”

    伍德虽仍有不甘,但却也乖乖地回到山洞,将干草重新铺在地上,而我则在洞口拉起灰线,设置了响铃,不同于以往我只在地上设置灰线,那里候主要防止那些凶猛的土狼、野猪和鬣狗,今天我几乎像蜘蛛一样在洞口织了一张网,因为在我防范动物的名单里又增加了一种叫鹦鹉的小鸟儿。

    我对自己织的这张网还是很满意的,除了一种体型极小的蜂鸟能够钻过网孔,哪怕是一只麻雀想要飞进洞里,翅膀也会触动响铃。

    我的猎枪已经被尼莫拿走,伍德只带来一把枪,我把枪填满了子弹,保险也被打开,让枪处于扣动扳击便可以击发的状态,我对伍德先生说:“今晚我们拿着枪轮流值夜,每人两个小时,倘若有哪些冒冒失失的家伙闯进山洞,想要咬我们一口的话,就先果断干掉它。我先值夜,你现在抓紧时间睡吧!”

    事实上,伍德始终无法入睡,接连出现的情况让他失眠了。“比利,还是我来值夜吧,我睡不着。”

    我看着伍德问道:“伍德先生,你没事吗?”说着指了指伍德的心脏,我最担心的是他出了什么心理问题,那样会促使他做出疯狂的举动或犯傻。

    伍德终于恢复了一名军官应有的自信,“事发突然,我没有一点心理准备,现在要好许多了。明天,我们就去找巴马族,我一定要把卢娜找回来。”

    伍德说话时眼睛看着洞口外面,我感觉这话他不是对我说的,更像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承诺。

    第二天早晨,我们简单吃了点东西就出发了。

    骆驼没了,只好徒步前行,速度自然慢了下来,到中午时分,我们便来到马兰河畔,涉水渡河我们便能够进入巴马族经常活动的地带了,这一带被称作古尔高伊,是一处连绵的丘陵地带,植被比我们翻过的分水岭已经要少了许多。

    马巴族人经常在这一带活动,男子狩猎,女人则爬上稀树上采摘野果,只有到了冬季才会追逐着太阳向北进发,直到澳洲北端。

    我看到一处平缓的山冈上有一群袋鼠在那里啃食青草,便摘下步枪,带着伍德向袋鼠群摸了过去。

    此时正值午后,炙热的艳阳灼烧着大地,稀疏的荒原也因此变得越发的空旷,嘶嘶的鸣蝉充实着天空,于是天地间更显得寂寞。只有十数只袋鼠,顶着毒辣的太阳,忍受着无边的炎热,匆忙啃食着荒原上的树枝草叶,时而抬起头,四周张望,竖起毛茸茸的耳朵,警觉着随时可能出现的猎食者。

    这些蠢笨的家伙却不曾想到,此时此刻,我正趴在一处灌木丛中,用猎枪的准星审视着他们。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心灵一片空明,手中的枪宛如上帝的手指,可以随时召唤着每一个生命。

    袋鼠是群居动物,往往十几只一起活动,如不能一枪毙命,受伤的袋鼠就会乱蹦乱跳,其他的袋鼠也会立马逃走,所以必须要百发百中。

    伍德悄声问道:“比利,我们不是去找巴马族人吗?”昨天的事情,让伍德再也没有跟着我狩猎的心情了。

    我小声回答:“当然要去找了,这是给他们带的礼物,”伍德恍然。

    袋鼠们齐齐得朝我们这里看了过来,大耳朵宛如雷达,意识到声音比较大,我和尼莫急忙低了头,不再说话。

    枪管微微探出,“嘭”的一声。子弹带着炽热向一只大袋鼠奔去。

    子弹穿过大袋鼠柔软的咽喉,又击打在另一个稍小袋鼠的颅骨。小袋鼠应声倒地,反而是大袋鼠因为疼痛的刺激,一跃数尺。袋鼠群一片大乱,宛如在锅中爆炒的豆子纷纷跳跃。

    也许是鲜血和烂肉堵塞了大袋鼠的气管,窒息感令它伸长了脖子,拼命的呼吸空气,然而一切都是徒劳,大袋鼠庞大的躯体终于轰然倒塌,烟尘四起。灵魂抽离躯体的痛苦让大袋鼠不断的抽搐。

    “一箭双雕!”伍德大喜,抽出腰间的匕首朝大袋鼠奔去。

    我抚摸着伍德的这把步枪,看着伍德的身影,感到很开心。

    我痴迷于枪械散发的金属气息,痴迷于子弹破坏身体组织时的快感,也痴迷于一根食指掌控生命的气势。

    伍德已经用匕首割断了大袋鼠的喉咙,他赞许的对我说:“比利,我没有看错,你就是天生的神射手。如果我不是辞了职,我还要把你重新招回军营的。”

    我笑着说:“我现在也是您的兵呀,澳洲布莱登驻军特种作战单元!”

    伍德哈哈大笑,“你不说,我倒忘记了,我实在不敢留那位总督少爷在身边呀!”

    伍德这样一说,我心中一动,如今我把卡尔留在园子里,不知道是对还是错呢?

    接下来,伍德为起了难,“比利,我们的骆驼没有了,这两只袋鼠该怎么运到巴马族那里呢?”

    我笑了笑,“等一等吧,也许巴马族人自己便来了呢?”说着把袋鼠拖到树荫下,用匕首剖开袋鼠的肚皮,随手把内脏掏了出来,扔到四下里。

    浓烈的气味顿时随风散发,不到半个小时,几只秃鹫便循着气味飞了过来,见到我扔到四下的内脏,这些腐食动物便丢掉所有的矜持,争先恐后的吞食。有两只秃鹫甚至因为一截大肠大打出手。

    对于这些秃鹫,我一直心生厌恶,在它们的眼中,所有能塞进嘴巴的食物,都理所当然是自己的,它们敢从任何一种肉食动物嘴里抢夺食物,无论是土狼,还是野猪,他们都无所畏惧,毫无美感的叫声最终让那些吃饱喝足的肉食者放弃猎物,以图清静。

    而当掠食者离开的一刹那,特意便一拥而上,大口的吞食那些兽肉,既没了平时的矜持,更谈不上优雅。

    看着这些秃鹫,我忽然想到了总督、约翰市长还有那位雷登警长,这些城市管理者又何尝不是披着人皮的秃鹫呢?

    总督因为需要可以把我变成一只猴子,把皮优挡在门外,同样也因为另一种需要把我和皮优奉为座上客,把大把的钞票装进自己的口袋,深谙商战之道的皮优告诉我,我们的矿业没有背景,一点的风吹草动也受不了,各路“秃鹫”会抢走我们嘴里的每一块肉,所以我们只能把四成的分红让给总督,以图清静。

    事实上,确实如此,开菜园之前,父亲建几所房子、打几口井都会有人前来收税,美其名曰管理,可当我们背靠总督时,大把大把赚钞票的时候,那些人再次跑来,却是古道热肠帮我们办理退税。

    这简直是天大的讽刺,你缺钱的时候要交钱,等你有钱了却可以退钱,这便是澳洲吗?

    这时,一只秃鹫朝我和伍德这里走来,显然,它发现我这里还有更多的肉。秃鹫吃腐肉,但也不会拒绝鲜肉。它一点点向我们靠近,试探着我们的底线,不同的叫一声,好像是挑衅,也好像是招呼同伴,因为同时还有几只秃鹫也向我们围拢过来。

    伍德明显有些害怕,“这些秃鹫会不会吃掉我们?”从他的问话中,我知道,他心里还有昨天傍晚看到鸟群时的阴影。

    “不会的,这些秃鹫想要抢我的肉!”

    “那就给他们一些吧!”

    “不行,一块也不能给,扔出去一块,这些秃鹫便会得寸进尺,一拥而上,把我们的肉抢光,如果可能的话,它们甚至不介意从我们的身上咬几口尝尝,到那时,我们还真有可能被它们当点心吃了。”

    “那怎么办?”伍德担心的说。

    我拿出弹弓,把一把弹珠装进口袋里,哪只秃鹫敢靠近我十米范围以内,我便会给他们迎头痛击。

    与此同时,我嘴里发出琴鸟的叫声,叫声欢乐悦耳,穿透秃鹫们的烦乱的叫声,回荡在荒原之上。琴鸟的叫声极是动听,也很美丽,它的名字是因为竖琴状尾羽而得名。后来澳洲单独发行货币的时候,还把它的形象印在了货币上。

    这是一种像小鸡一样的红褐色小鸟,看上去极是普通,但每当求偶季到来的时候,它们才会亮出漂亮得有些夸张的尾羽。

    琴鸟最牛的地方是超强的语言模仿能力。说起来擅长模仿声音的动物,大家最先想到的就是鹦鹉和八哥,鹦鹉和八哥都具备很强的语言模仿能力,只要我们经常对着它们说重复的一句话,时间久了它们能够学会。但鹦鹉和八哥要是和琴鸟一比,简直是小学生了。

    琴鸟能够模仿的声音多达数百种,只要是它们听到的声音,几乎都能够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出来,就连一些火车的马达声,琴鸟也能够模仿出来。琴鸟甚至会模仿大人叫自己孩子的声音,最后把孩子骗进了森林。而到了在交配季节,雄性琴鸟会将自己模仿的声音组合到一起,组成一个轻快的小曲子,以便于俘获雌性的芳心。

    此刻,我学的琴鸟叫声却不是平时的悠扬婉转,更多是透出一股焦虑,似乎是告诉周围的鸟类,这里有危险,非常危险。与此同时,我用弹弓向天空射出一枚鸽子哨,哨子带着破空激射而去,带着尖锐的鸣叫直冲天空,四下的鸟雀们被吓了一跳,纷纷振翅飞起。

    秃鹫们也倒退了几步,吃惊的侧着头看着我,但随即发现我和伍德除发出刚才那一声尖锐的鸣叫,丝毫无法伤到它们分毫。胆子渐渐大了起来。

    那只为首的秃鹫终于踏碎我的底线,昂着高傲的头向我们一步一步走过来。

    我的弹珠毫不客气的射过去,呯的一声击中秃鹫的胸口,它疼痛的跳了起来,立刻向后面退去,它眼睛瞪着我,口中叫着,看着它的样子,我感觉自己招惹了一个泼妇。我出手没有多少劲,秃鹫不能吃,射杀它毫无意义,安妮也一直要我少杀生的。

    但我的仁慈,换来的是秃鹫的蔑视,它们神情里的意思明显是,小样,还敢还手。

    于是秃鹫们更坚定了把那一坨袋鼠肉据为己有的心思,一齐围拢过来。我对这些自以为是的家伙很是无语,它们根本不会自己找个台阶下。

    我苦笑着:“这真是一帮给脸不要脸的家伙!”于是扣紧了弹珠,准备给这些秃鹫一些终生难忘的记忆。

    突然一把飞叉电光石火般地飞了过来,将最前面的一只秃鹫钉在了地上,它惨叫一叫,在那里扑打着翅膀不断挣扎,但却无济于事,生命开始渐渐从它的身上剥离,它迷离的眼神似乎在聆听来自天堂或者地狱的召唤。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笑着说:“老巴马,你来的也太慢了。”

    “哈哈,虫子,你的琴鸟怎么学成这个样子,简直比哭还难听!我最初可不是这样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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