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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逃跑女郎 正文 第77章 鸸鹋的围殴

作者:长芦月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2-11-24 16:04:18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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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德问道:“那是一只鸵鸟吗?”

    他和许多人一样,认为鸸鹋是鸵鸟,有时候人们干脆称它为澳洲鸵鸟。

    鸸鹋算得上荒原最大的鸟类了,它形似鸵鸟,只是比鸵鸟要小一点点,灰褐色的羽毛,和鸵鸟一样鸸鹋的翅膀已经退化,完全无法飞翔,但腿却很长,奔跑速度极快,如果这个家伙发力奔跑,我估计它可以轻易超过布莱登大街上疾驰的汽车,最关键的是汽车还需要加油,这哥们却可以连续飞跑上百公里,简直不是个人,哦,说错了,它确实不是人。鸸鹋对人很是友善,只要不激怒它,是可以和它友好相处的。鸸鹋在颈部长有两个鲜红色肉垂,所以土著人叫它食火鸟。

    我点了点头,伍德有些兴奋,他拿着手中的枪跃跃欲试,“我去干掉它,今天晚上有的吃了。”

    我摇了摇头,“这是一只成年鸸鹋,它太大了,我们弄不走。”

    伍德听了只好无耐的放弃,但那种不甘心写在了脸上。

    我想这便是猎人和狩猎爱好者之间的区别吧,真正的猎人其实只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猎杀猎物,也给自己定了许多的规矩,而狩猎爱好者则不同,只要看到鸟兽便想开枪,以满足自己击杀的欲望。

    我对伍德说:“伍德先生,在荒原上,猎人在食物链顶端,因此他维系着所有动物之间的一种微妙的平衡,这种平衡不能被轻易打破,否则便会有灾难性的后果。就比如澳洲原本没有兔子,后来欧洲的一些农场主带来一些兔子,结果一些兔子跑出栅栏,游荡在没有天敌的澳洲,兔子繁殖速度极快,几年之间便可以几何倍数从数十只繁殖到几十万只,进而几百万、几千万,乃至上亿只,澳洲的农场主已经为此付出代价了,有的草场已经被这些兔子啃光。再有,我们骑的骆驼,也是从澳洲以外带来的脚力,现在汽车越来越多,骆驼渐渐变得没有用,有的就跑到荒原,变成了野骆驼。哦,猪也是,现在澳洲的野猪都是家猪野化而成的,大有取代土狼成为澳洲荒原之王的架势。”

    伍德笑着说:“比利,你越来越不像个猎人,反倒像个哲学家了,开始思考自然与社会的法则了。”

    而对伍德的调侃,我没有理会,“伍德先生,其实我一直希望澳洲政府善待澳洲的土著人,他们才是澳洲真正的主人,他们的见识也并不比我们这些外来人差,我认识巴马族的老巴马,他就告诉自己的族人,不能猎杀幼小的鸟兽,不能猎杀怀孕的母兽,不在繁殖期猎杀雌性鸟兽。类似的规矩,在其他部落也都有的。这是这些部族在长期的生活中悟出的真谛,不予重视便会被狠狠地教训。”

    伍德仍是不以为然:“你说的这些我是同意的,但人类的智商终究要高过这些没脑子的动物,更何况我们掌握了火器,”说着他拍了拍手中的枪,“这就是法则。”

    我没办法说服伍德,他的这种心态进入荒原迟早会吃大亏。

    “我去把那只大鸟抓回来!晚上我们烤肉吃。”伍德跳下骆驼,扛着枪便钻进草丛,向那只鸸鹋跑去的方向追踪而去。

    我无奈地笑了笑,伍德终于是无法压制心中猎杀的欲望,我只好停在那里等着他胜利的好消息,并向着他喊道:“伍德先生,最好不要杀掉那只鸸鹋,现在是鸸鹋的繁殖期,你如果发现鸸鹋的鸟蛋倒是可以带回几颗来,一颗鸟蛋便够我们一天的口粮了。”

    我不知道伍德听到没有,只看到他迅速的向前奔跑着。

    我把骆驼的缰绳随意的搭在它们的脖子上,让骆驼趁机吃点草。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远处传来“呯”地一声枪响。

    我想伍德应该是看到那只鸸鹋,开了枪。想必一会儿,他便可以扛着那只鸸鹋回来了。

    可马上,又一声枪声传了过来。

    我很是奇怪,伍德怎么又开了一枪?他的枪法我是知道的,我曾经见过他射杀野猪,枪法很准的,不会一击不中的。

    很快,我远远地看到,伍德在草丛中不断的跳跃,三只鸸鹋随后紧紧追赶。

    饶是伍德玩了命的奔跑,但终究无济于事,鸸鹋的速度可以堪比汽车的存在,它们扑打着翅膀,长长的腿几步便追到伍德身后,然后用尖嘴狠狠着啄着伍德的脑袋,每啄一下,伍德便发出一声嚎叫。

    一只鸸鹋抬起腿来,蹬中了伍德的后背,伍德失去了平衡,向前便是一个翻滚,他刚要爬起来,三只鸸鹋立刻围合了过来,嘴脚并用,雨点般的教训着偷袭他们的伍德先生,看上去仿佛一群人围殴一个。鸸鹋的嘴里还有巨大的隆隆声,那是它们特殊的气管结构造成的。

    鸸鹋是素食主义者,以树叶和野果为食,因此我倒不担心伍德被三只鸸鹋吃掉。但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伍德群殴,于是催动骆驼跑过去。

    鸸鹋见两只骆驼跑了过来。如此的庞然大物,让被伍德激怒的鸸鹋也不得不正视,它们果断选择停止对伍德的围殴,迈开大长腿,飞也似的跑了,转眼之间,便消失在草丛之中。

    伍德躺在地上,枪被扔到了一边,帽子早就没了,头发有好几块被啄掉,手上、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我估计身上会更厉害,只是因为衣服遮住了,我无法看到。

    伍德躺在地上,要多狼狈有多狼狈,他看到我过来,忽然竟笑了起来:“他妈的,被三只鸟围殴,我这也是头一遭了。”

    他心态倒很好,我便也放了心。跳下骆驼,把他从地上扶起来,替他拍打了一下身上的尘土,拍到被鸸鹋啄着的地方,伍德便龇牙咧嘴地喊痛。

    “伍德先生,您应该感到庆幸,今天踢你的是鸸鹋而不是袋鼠。大袋鼠如果攻击敌人时,会用强劲有力的后腿,踹向敌人腹部,经常一击毙命。所以,能尽量不招惹就不要招惹,不然被踹死,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比利,你不是说这鸟对人类很友好吗?”

    “是呀,鸸鹋对人类确实很友好的,我有一次爬到树上摘果子,几只鸸鹋还跑到树上讨要果子吃呢。但鸸鹋的友好,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要激怒它们,倘若激怒它们,它们会立刻化身最为危险的鸟类,鸸鹋一旦发飙,会天不怕地不怕,一往无前,绝不后退,直到让对方产生心理阴影方才罢手。你提着枪跑过去,想要了它的命,你能对你友好吗。在整个澳洲,没有哪种动物愿意招惹这位拼命三郎,但伍德先生您是第一位,了不起!”我说着竖起了大拇指。

    “哈哈,我看到一只雌鸟在那里孵蛋,便想开枪惊走它,然后抱几颗鸟蛋回来。哪知道,这东西听到枪声不但没有跑,反而朝我追过来,还招呼了附近的同伴一块追我。早知道这样,我就该一枪灭了这家伙。”

    “伍德先生,那个孵蛋的鸟不是雌鸟,它肯定是一只雄的,鸸鹋都是雌鸟负责产孵,雄鸟负责孵化的。现在是鸸鹋的繁殖期,鸸鹋每隔一两天交配一次,交配后鸸鹋会生下深绿色的蛋,蛋壳很厚。大约生了七枚蛋之后,雄鸸鹋开始坐在蛋上孵蛋。从此雄鸸鹋便不吃不喝,全心全意的照顾那些蛋,一直持续五十多天,在这50天里,它完全靠体内的脂肪生存,每天只喝一点早晨的露水。雏鸟孵化出来后,还会跟随父亲两年。”

    伍德摇着头,无比感慨,“它可真算是一个好父亲。比我强多了。”伍德推人及已,又想到了卢娜,满心都是对女儿的愧疚。

    我接着说:“是的,相比雄鸟,雌鸟便自在多了,因为雄鸟开始孵蛋期间,雌鸟还会与其他的雄鸟交配,可怜的是那些雄鸟,它辛苦孵化的一窝雏鸟当中,有一半多不是自己的孩子。”

    伍德听完哈哈大笑,“这大笨鸟都是有意思,给人家戴了绿帽子还不知道,跟咱们堂堂澳洲总督有一拼呀。”

    伍德只是随口一说,却勾起我一直以来的疑惑,“伍德先生,卡尔一直喊总督叫叔叔,总督显然不是卡尔的父亲,那卡尔的亲生父亲是谁呢,总督知道卡尔不是自己的孩子,为什么还会善待卡尔母子呢?”

    伍德说:“他当然得善待卡尔母子,要不然,这个总督的位子能留给他!”说完伍德满脸不屑。

    “你是说总督是靠卡尔母子上位的?”

    伍德悠悠地说:“哎,谁不知道现在住在白金汉宫的那位是个风流国王,位高权重,身边自然不缺女人,但偏偏有位王妃看不惯爱德华的滥情,选择离开,只是走时已经怀孕。按理说,哪个男人也不会接受一个有孕在身的女子,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偏偏就有人接手,一个没落的贵族子弟娶了王妃。国王大为后悔,常常跑来找王妃幽会,这位王妃却洁身自好,向国王给丈夫要了一纸调令,带着孩子,陪着丈夫便来到了澳洲走马上任了。”

    我听完之后,吃了一惊,原来卡尔居然是一名王子。想到这里不禁好笑,我们一个普普通通的菜园子里住着一位公主也就罢了,没想到还住着一位王子,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和伍德一边走一边聊,继续寻找着卢娜和尼莫的踪迹。

    有了上次的教训,伍德也终于明白了澳洲荒原的神奇与可怕,再看到动物,也不再那么冲动,这很好,总比深入荒原被拿走小命要好许多。

    整整寻了一天,我也无法判断卢娜和尼莫到底去了哪里,因为我虽然发现了土狼的粪便,也是对其进行追踪,却始终没有看到一只土狼的影子。

    倒是在一些粪便的周围看到模糊的几个脚印,就是这几个脚印坚定了我们的信心,我们选择的方向没有错。

    日薄西山,天边的云霞像着了火似的疯狂燃烧,大地被晕的一片焦黄。橘红色的霞光镶嵌在深沉黑蓝的天幕间金光灿灿,格外耀眼。尤其是一片红云在盈绕着落日,忽上忽下,此起彼伏。

    荒原上几株树孤单的伫立着,一群袋鼠在抓紧一天最后的时间啃食着青草,在落日沉到山后的一刹那,袋鼠首领一声呼喝,袋鼠群便呼啦一下,散了个干干净净。

    从此荒原上再无一点声息,夜幕很快便会笼罩整个荒原。

    好在,我知道附近有一处山洞,那里适合我们露营。

    我带着伍德来到山洞,我把两只骆驼拴在洞口的树上。

    伍德负责生火,我把半路上射杀的两只野兔,在洞口将野兔洗剥干净,简单腌制了一下,然后用一根枣木串了,放到火上烤。

    守在火堆旁边,伍德担心的问我:“卢娜跑出来好几天了,会不会有危险,他们能像我们现在这样有食物吃吗?”

    我理解伍德对卢娜的担心,“尼莫跟着我无数次来到荒原,只要卢娜跟尼莫在一起,他们自保应该没有问题。我们追踪了一天,估计很快能赶上他们。”

    “为什么?”

    “他们是徒步来了,尼莫不会花那么多的钱去租骆驼,肯定是徒步来的。这样一算,他们即使走出来三天,也不会走太远吧!”

    我这样说也只是在安慰伍德,因为我知道,荒原的法则根本不会那么仁慈,尼莫和卢娜不可能跑出去三天还没有返程,他们肯定遇到麻烦了。

    伍德站起身,走到洞口,看着夜幕低垂的旷野,呆呆的出神。“比利,你恳求你一定要找到卢娜,她是个好孩子,尽管表面上对我冷淡,内心却是热的,她之所以时时回家,也是担心我一个人活得寂寞。当年,我疯狂地爱着珍妮,菲舍丝告诉我她离家出走了,去了澳洲,我便丢掉一切来澳洲找她,但终于没能找到。”

    “我生病时,遇到了卢娜的母亲,她是一个温柔的女子。我被绝望和病痛折磨的时候,终于自暴自弃,和她居住在了一起,还生下了卢娜,虽然我和卢娜的母亲没有感情,但既然成了家,我便想一心一意地陪着老婆孩子。我以为自己的一生从此便在澳洲这里度过了,但有一天,卢娜的妈妈对我说,你既然还是没有忘记珍妮,便去找她吧。我很奇怪,从没有向她说起珍妮的事情,她又是怎么知道的。她笑着对我说,你每天做梦都喊着那个名字,可见那个人对你来说是多么的重要。你去找她吧,给自己一个结果,也给我一个结果。”

    “我最后下定决心再去找一次珍妮,我告诉她我只找一次,用两年的时间,如果找到珍妮,无论她活着还是死去,我都会回到澳洲,然后守着卢娜母女两个过一辈子。诚如卢娜母亲所说,给自己一个结果,也给她一个结果。我又回到了英国,找了两年,依旧没有找到珍妮,却他妈找到一份布莱登军区长官的工作,于是我选择回澳洲上任了,可回到澳洲,我才知道,卢娜的母亲因为对我的思念与担忧,心脏病发作早在半年前便去世了。”

    “卢娜将母亲病逝的原因归结为我的不负责任,其实一点也没有错。我不是个合格的父亲,也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我本以为自己真地忘记珍妮了,可是当我遇到珍妮的妹妹,也就是你的妈妈时,我对珍妮的思念又一次如潮水决堤。我还是没有忘记珍妮。”

    “只是没想到,在我决定去找珍妮的时候,遭到卢娜的反对,她认为我再去找珍妮便是对她妈妈的背叛,她无法原谅我,便跑了出来。”

    我默默地听着伍德的诉说,这是他第一次完整的诉说自己的情感历程,我也终于明白卢娜为什么对伍德这个父亲那样冷淡。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伍德和安妮是一类人,情到深处,百思无悔。只不过,伍德是不幸的,他终于没有找到珍妮,而安妮则是幸福地,他在茫茫人海找到了父亲。

    “咦,那片红云很漂亮!”伍德先生突然说,然后他走出洞口站在高岗上遥望。

    我估计两只兔子已经烤好,便回山洞查看,果然,兔肉已经成熟,滋滋冒着油,红红的,极是诱人。

    我把两串兔肉拿在手中,走出山洞,“伍德先生,肉熟了,一起来吃吧。”

    伍德没有回答我的话,他用手一指西天的方向,“比利,你看那朵红云上下飞舞,很漂亮,要是再早一些光线充足就更好看了。以后,我们再来的话,我应该带一台相机来,这样的景色,平时可是看不到。荒原真美!”

    我看着那片舞动的红云,突然脸色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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