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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福气包:带着显微镜穿越乱世 正文卷 第001章 你们看,那群傻子又没挖到野菜!

作者:尺爷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2-05-19 02:23:27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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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发被炸焦,冒着黑烟,左手端着试剂盒,右手抱着显微镜,“十四岁”的银宝惊愕地看着眼前这群稀奇地瞪着她的人,不知谁才是精神不正常的那一个。

    她穿越了?!

    前一秒还在实验室开石取玉,后一秒天上七星连珠,劈下一道闪电,她一睁眼,咻地就来到了这个地方。

    眼前的景象,让她瞬间开始怀疑人生...这都叫什么事啊...

    半人高的木头桩子,架起一个茅草搭的两层小破楼,这就是她的家,松散的屋顶风一吹就掉,这里的家家户户都是这样,整个水花村的日常,就是搭房子——房子塌了——骂别人的娘——搭房子...无限循环。

    一贫如洗,却偏偏人丁兴旺。

    大哥任金行,肌肉强壮,憨态萌呆,生了十个儿子,大嫂去年上山砍树掉下山崖没了。

    二哥任铜行,精瘦白净,喜做家务,生了十个女儿,二嫂去年上山找大嫂结果也掉下山崖没了。

    加上几乎没有劳作能力的老爹老娘,一家二十五口人,就在这个小破院子里盯着那一锅比水还稀的野菜汤使劲咽口水。

    此刻,勉强接受现实的银宝蹲在院子里,右手托腮,左手摸着刚擦干净的显微镜,有点怀疑人生。

    穿越前,她是赫斯霍夫大学的高材生,经济学、考古学双博士,医学硕士。

    日常工作是在考古研究所用高分辨率显微镜研究古墓陪葬的石头,探查其内是否有藏玉,对显微镜的使用已经炉火纯青,任何细微的世界和生物都逃不出她的慧眼。

    本来是一份挺不错的工作,可是盗墓贼太猖狂,现场留下的石头大多没有意义。

    出事的当月,研究所发现了一个晋末的宗室王陵,很奇怪,没有灵柩,却有墓碑,其上还刻着不伦不类的字,像隶书,像小篆,还像甲骨文。老教授们翻遍典籍,也没破译出来。

    唯一的线索,就是墓碑后刻着几个能认得的字,“任氏宗门”。古代能达到宗门级别的堂会,下隶大多超过十万人,出于想要流芳千古的心,历史上或多或少都会留下点痕迹。

    可这个“任氏宗门”,却仿佛在历史长河中开了隐身,让后人难以窥见它的过往。这群人用后人无法破译的文字,守护着不得了的秘密。

    这也成了研究所里德高望重的老专家们都想要攻克的最大难题。

    银宝随行考察时,就是发现墓中有一块石头的纹理很不错,十年难得一见,细腻程度和步深都很讲究,其中有藏玉的可能性在九成以上。

    谁知刚带回所里,正乐呵呵地锯开,就被一道闪电带到这个山沟沟里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冲撞了那宗室王墓中的冥魂,竟然“遭天谴”,一路按了快退,穿到晋末这个贫村中最穷的一户。

    唉......小说里,别人的穿越都那么炫,怎么轮到她的时候,就由一个穿着实验服的研究师变成了塞在红袄子里的双马尾小姑娘?

    要不是这张脸长得算是水灵,还颇有点初恋脸的意思,她现在就直接开始摆烂...

    不过也好,终于不用被家里逼婚了。

    穿越前四十四岁的她,有房有车,日子却过得像个难民一样。首付七十五万买房,月还房贷一万三,工资80%都花在房贷和车险。一共要还三十年,每天想到这个就肉疼,后悔劲一阵一阵的。

    在这里返回到十四岁的年纪,拥有了一直想割但没下狠心的大欧双。有房,不用还贷,这是她唯一安慰自己的点。

    来都来了,这么穷着肯定不行,要想办法赚点钱钱,慢慢改善生活。顺便四处看看,万一能找到当时所见的那个墓穴原型,说不定能破解墓碑的秘密,也算给自己忙活了半辈子的职业生涯画个完美的感叹号。

    晃晃脑子,原身的记忆慢慢溢入银宝的海马体。原身也喜欢石头,自小聪明伶俐但寡言沉默,今儿正是想要用自制的炮仗炸开石头,结果威力太大把柴房给炸塌了,脑部大出血一命呜呼。两个哥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找村民一起挖,谁知刚清理了废墟的一角,尘土飞扬的远处,银宝就提着显微镜直愣愣地站在那里。

    可把大家伙给吓尿了。不过劫后余生,都说这丫头日后必有大福气。

    举目四望,这村名叫水花村,大概有三千多户村民,基数庞大,土质却很差,无法耕种。村民大多数是靠劈柴、去山上挖野菜过日子。水花村四面环山,山上有数不尽的野菜,也是水花村人唯一的活路。

    可是...低头瞧自己这双手,连个茧子都没有,农妇个顶个地膀大腰圆,长野菜的就那么几个地方,银宝怕是抢野菜的时候,早都被踩成扁扁了...

    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

    要想在自然资源如此丰富,而人文资源和经济资源如此差的地方富,就要动动脑子找活路。

    想好了就干!

    ......

    翌日清晨。

    “大哥二哥!跟我上山!”银宝蹑声喊到,拍了拍两个哥哥的大红花被。

    里屋长长的火炕上,睡在墙边的两个男人睁开惺忪睡眼,老人孩子都还在睡觉,窗外天刚有一丝亮光。

    “囡囡,干啥呀?这才几点呢?”

    昨晚上孩子们闹地欢,两兄弟哄好这个哄那个,连三点半要起床去山上挖野菜这样的大事情都忘在了酣梦里。

    “不能再晚啦,再晚今天就没吃的了!”

    又圆又深的菜缸子已经空了,昨晚上大哥捞出最后一碗,是老人和孩子今天一天的口粮。

    两个哥哥翻起身来,利索地拎起铁锹就走,银宝从身后拉住两人的袖子,“二哥,再拿俩棍子,小妹今天带你们挖点好东西!”

    两兄弟点头:“囡囡是咱家最聪明的,你让哥拿啥都行,但是咱今天必须要抢点野菜,不然家里真要断粮!”

    银宝抬头看了看天色,昨晚上刚刚下过雨,泥土非常松软,她一清早四五点就趴在屋门口,看到四邻五舍一大清早就去挖野菜了。

    “啥?那你咋不叫我俩呢?今晚又没得吃了!”

    两个哥哥捂着饿地咕噜咕噜叫的肚子,唉声叹气。

    银宝安慰道,“上山了哥哥们就知道为什么了,咱们就是要等他们把野菜都挖掉,然后再去挖宝贝!”

    两兄弟面面相觑,面露狐疑。

    “宝....贝?”

    山脚下,邻居们都提着野菜满载而归,留下光秃秃的大山,看见任家三兄妹一阵嘲笑,紧紧地护着自己的篮子就往山下去。

    银宝不理会这些冷嘲热讽的人,蹲在地上,手摸着泥泞的土地,天还在下小雨,淋淋漓漓,潮湿的土壤又被她们翻了一遍,采走了表层的蘑菇和野菜,干干净净。

    银宝唇角勾勒起蜜糖般的甜笑。

    她曾经给一个研究所写过报告,分析过山的植被覆盖(植株高于1.5米,覆盖面积至少2/3为有效覆盖)与顶级野山参分布的规律,发现是成反比的,也就是说——

    现在水花村东南西北四山,南北两山都有浓密的植被,西山植被稀疏但也有矮灌木丛,唯独东山。东山上不长树不长花,就长野菜。

    而且每次下雨被挖掉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长野菜,反倒是天晴的时候,挖掉一批长一批,接地很紧密。

    这特殊的地质现象,与东山奇特的红土壤有关,昨日银宝偷偷上山采集土样带回家,装管涂片,在显微镜油镜下面,看到里面有非常难得见到的野山参葵虫。

    这一发现让她十分惊喜,这种葵虫是单细胞生物,只有在油镜下才可以确认它的真实面目,而在银宝之前十几年的职业生涯中,显微镜下,只在野山参的土壤中提取出过这种虫的卵体。

    “可是囡囡,你说的这个人生还是人死的,我们不认得,咋找啊?”

    银宝静静地解释道,“大哥,是人参,前鼻音。”

    “啊?”金大哥更听不懂了,“咋我念的有啥毛病吗?”

    银宝抬手扶额,“这些都不重要啦!这种山参呢...你们见过萝卜吧?”

    “那倒是吃过几次。”

    “就是瘪一点,根须长一点的萝卜。”

    两兄弟恍然大悟状。“那这东西能当饭吃吗?”

    银宝尴尬地拧拧辫子,“.......当然不可以啦!”

    顶级野山参,少说得有三百年上下,这东西要是在现代,一株值个百十来万没问题。

    “二哥,人参不能当饭吃,但是能让咱有饭吃!咱们快找吧!”

    三人立刻在山上展开搜寻,银宝特别强调不可以用铁锹,而要用棍子轻轻地拨开土壤,不然会铲伤山参的根茎。

    从山脚到半山腰,三个人摸着地聚精会神地找,来往提着野菜筐的人闲言碎语。

    “野菜早就没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就是,你看他们三个傻子!脑子有问题吧!”

    铜二哥性子急躁,听见她们闲言碎语嚼舌根子,就拿着铁锹要上去教训,被银宝拉到一旁去。

    “两位哥哥别管旁人,今儿这山参,咱能找到一枚,就能保咱家一个月的吃喝不成问题!”

    虽然这么安慰哥哥们,但一直没有找到一枚,银宝的心里也冒出忐忑,万一这世道没人认识这玩意,那就歇菜了。

    “哎哎哎!囡囡,老二,你们来看!”

    正头疼着,大哥那边就有了发发现。

    三人朝金大哥挖出来的一个大坑里探着脖子,只见一个大坑中少说得有八九枚野山参模样的东西,银宝急忙戴上自己的白手套,从土里熟稔地刨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带来的破衣服上。

    胖胖的身子,细腻的纹理,长而韧的根须,一副千年老汉看淡世俗的王者气概,四仰八叉躺在衣服上。

    银宝拿着放大镜,水汪汪的杏眼瞪地炯炯有神,唇角缓缓勾起惊喜的弧度,“还真有这宝贝啊....”

    两兄弟也看不出这瘪萝卜有什么好,但银宝笑,他们也跟着开心。

    能赚钱了!能赚钱了!银宝心里别提多高兴,从前根本不用担心吃不到饭,只会在各大外卖软件里游逛难选。现在明天可就断粮了,有上顿没下顿,银宝本也是抱着试试的态度,谁知道一发就中!

    看来就算是在古代,赚点钱钱也还是很容易的嘛...

    “哥,这附近最近最大的集市在哪?”

    “村东小路,直行九十里,米庄!”

    “为啥叫米庄?”

    “因为那儿米多,那稻子,几千亩,一茬一茬的!”

    有米就有耕,有耕就有农,几千亩耕地,这绝对是个体量庞大且富庶安定的庄子!

    银宝扶着树站起身,机灵的眼睛眨巴眨巴,唇角笑意绵绵,“咱们今天改善伙食,想不想吃白面包子?”

    两兄弟咽咽口水,他们还是小的时候吃过几口细粮。想啊,做梦都想吃!

    “走,咱们赶路!就去米庄!”

    二哥眼中闪过一丝迟疑,“妹子,就咱们这光着脚丫子,得走一天!村里没马车也没骡子,那上一波饿的不行的,往米庄投亲戚去了,好多都饿死在路上!!”

    毕竟三个人还一口野菜汤都没喝,万一饿死在路上,成了孤魂野鬼,家里的老人孩子就没人管了。

    银宝摸摸咕噜叫的肚子,停住了仿佛打鸡血的步伐,看着自己脚下这双大脚趾都破烂的绣花鞋。二哥说的的确有理,可若是不走这趟,家里还是青黄不接,每天野菜汤。

    穷还不努力,指望谁来拯救自己呢?

    走这一趟虽然路途遥远,但是只要打通了这条路,就有一线生机,甚至能为以后的发家致富奠定基础。这一步虽是险棋,但机不可失!

    况且这山参是大补的东西,能救人命的,在现今的大晋末代,若是不卖出去,真是暴殄天物...

    “这个险咱得冒!”

    两兄弟定了定神,虽然心里觉得有风险,但是最宠爱的妹妹要去,他们是不能怂的,必须要去保护她。三人去河边打满了水壶,背上野山参就直奔米庄而去。

    殊不知,这一趟,可没他们想的那般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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