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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个江湖大侠的失败养成 第一卷 “第三百五十一章 兽类得道披了衣裳”

作者:云下初见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1-03-05 11:42:49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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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小龙不知道若离听了这个是什么想法。但是他自己心里却是是咯噔了一声。

    他是山林长大的孩子。玩耍磕碰算是常事。

    但是......

    容小龙问:“哦?是吗?实在是可怜,小孩子可能贪玩,到处乱跑一脚踩空了.......定然流了不少血,怪不得初见时候,没有小孩的快活。”

    这算是明面上谴责他们照顾不好孩子了。

    陈小狗可不干。

    这对立对立的,陈小狗明显是站着容小龙对面的。

    陈小狗说:“可别乱想,没伤,皮肉一点破也没有,也没有伤口,就是磕碰青紫罢了.......”

    “那就是没有外伤?磕碰青紫的......就是内伤了,”若离当然也是容小龙这边的,一个漂亮小姑娘,慢腾腾地在旁边帮腔,“学武之人都知道,不怕皮外伤,血留多点也没事,事后好好补补就行。最怕的就是不见血,浑身疼,那可是就真的叫做伤筋动骨了。”

    容小龙幅度很小,但是非常明显的点了点头。

    陈小狗:“......”

    这算是二对一了。

    如果是别人来杠他,陈小狗能有一百句准备回击。

    但是偏偏面前是个面如桃花身似杨柳的小美人,他活这么大,做梦都没想过这辈子会有一个这样漂亮的小美人站在他对面和他正面说话,还能得到一个漫不经心的瞥视。这是什么上天忽然给塞的好运!他何德何能能够看到这样的美人?

    那美人还冲他说话,别说是怼他了,就算是美人拿着擀面杖毒打他一顿,打的他吐血,那血都觉得是香的。

    陈小狗因为这种从初见的时候就被美人给晕乎的劲,到现在还没有散。

    以至于他的嘴皮子都卡了。利索不起来。

    陈小狗结结巴巴讲:“那,妞妞那么小,真伤筋动骨的,早小命归西了吧?”

    他又想到什么,再说一句:“而且!当时那个神医少年也看过了妞妞!没说妞妞什么!那可是个神医!”

    又是若离来怼:“你怎么知道他是神医呢?”

    陈小狗这回有句子能反驳去:“那不是神医,如果能把狗眼放到人的眼眶里去?这要是一块腐肉,早就给烂了吧?——那眼珠子,虽然看不到,还是瞎,可是却是是能动的!”

    ......

    这也算是一个理由。

    毕竟眼珠子又不是什么圆溜溜的石子,塞进眼眶里就行的。那些戏文里动不动就写什么挖眼掏心的桥段,看着好像以为挖个眼睛掏个心肝很容易,但是其实恰恰这两个动作是最难实现的。

    眼睛首先被保护在眼眶里,眼眶要比眼珠子的要窄,而人说见到的眼珠部分不过是眼球的很小的一部分而已。这和眼睛大小没什么关系,眼睛大的也是那一面,眼睛小的也是那一面。

    而且眼睛也不是那么脆弱,就像捏一块肉块,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把新鲜的肉块给捏成粉碎,眼睛也是如此。虽然眼睛容易迎风流泪,眼睛里落一根睫毛都要难受半天。但是眼睛里藏不住沙子和眼球坚韧不是一回事。把一个很不好捏碎的东西冲头骨组成的眼眶里掏出来,并不容易。

    而且眼珠子虽然可以滴溜溜的转,但是也如风筝那样,有线牵着。眼珠子也是。这不是医者得到的结论,而是战场。

    是方卿和当年从江湖血战中得到的结论。

    方卿和当年亲眼见过一个人活生生把另外一个的眼睛从眼眶里掏扯了出来。那个行凶的恶人猖狂发笑,他是当年恶贯满盈的一个恶派的领军人。江湖苦其许久,终于发出了英雄令。当时方卿和的身边还跟着雁重楼。发起人邀请了包括雁重楼在内的江湖前辈来坐镇,为的是稳定军心。当时雁重楼同意的原因之一就是想为即将闯荡江湖的方卿和开辟一个尽可能安全的江湖。

    这听着保护欲过重,可是也是一种情切。

    雁重楼并没有带上年少的方卿和。而方卿和却凭着一股子的意气偷偷跟去。然后眼见了这样一幕。

    那个恶人名叫遮云。只手遮天遮云的遮云。他称自己为江湖人头顶的乌云,要电闪雷鸣就电闪雷鸣,要下雨就下雨,要批下闪电引来天火,那么必然就不会同时落下降水。

    他生的丑陋极了,不符合戏本中颠倒众生魔教教主的相貌。也没有谁愿意和他开启相爱相杀的戏文。他便就是个彻彻底底的恶人。

    他生的块头很大,个子很高,因为如此,江湖人很多无法轻易正视他的脸。所以他的身躯成为了他更明显的代表。

    他那样庞大的身躯,那样如灰熊一样的力气,轻而易举就捏碎了一个人的头骨,然后再从碎裂的眼眶里把那个人的眼珠子给扯了出来。

    是扯,不是挖。

    因为那一颗眼球连带了一条非常非常长的血管,以至于那个头骨碎裂的人还没有死,伴随这种生拉硬扯的疼痛几次疼晕再疼醒过来。反复折磨,最终活生生嚎叫死去。

    他最后的死亡呐喊的声音如此震动,甚至一度高过了遮云的猖狂。

    彼此方卿和才知道。

    这描写江湖戏文中轻轻一笔的挖眼掏心中的挖眼,具体是个什么情景。

    怎么能笑得出啦呢?怎么能够在他人的痛苦中感受到快意呢?怎么会有人以伤害他人,毁灭无辜者一生为乐趣呢?怎么会有人真的如此呢?

    怎么他会也托生成人呢?

    这是年少的方卿和不理解的一点。

    之后他告诉了给了若离。其实是说给若离和滕吉听得。

    非要讲江湖故事,非要挺那些战场的惨烈。

    方卿和只说:“别人的血别人的命,不是被用来做故事的。”

    然后便就说了遮云的事情。

    遮云的事情,其实是被滕吉点名的。

    遮云开天一战,是方卿和的成名之战。

    江湖中当时谁也没想到,恶贯满盈的遮云居然最后是死在了一个无名的江湖少年手上。

    那遮云出身少林,是少林的败类,但是并非是少林门派逐出的,他原本是少林弟子,因为条件优越有极其高的武学天分而被选为了少林十八铜人之一。

    之后忽然叛逃。

    无任何原因。

    非情非爱,非恩非怨。

    叛逃之后,便消失了十年。

    十年之后,遮云血洗江湖。

    少林门派是最先认出遮云的。为了平息江湖动乱,清理门户,少林发出了围剿令,由当时的少林首座无悔禅师为首连同后堂无看禅师,带领少林弟子,对峙遮云。

    全灭。

    少林寺一时之间损失两位大师,元气大伤。

    遮云因为一战就狠狠挫败少林,名声大振。

    那些原本在江湖鬼祟作恶的势力纷纷投靠遮云。乌云迅速壮大。眼看就遮蔽了蓝天日头。也将近十年。

    十年时间,

    可以令一个意气风发的中年人丧失斗志,也可以让一个稳坐高台的江湖前辈唯唯诺诺,当然也可以让一个曾经辉煌的门派逐渐凋零,也可以让河东河西轮流倒置。它甚至可以见证一个王朝的覆灭,一个渔村的消失,一个孩子的长大。

    十年的时间,方卿和非常太平的在雁重楼的庇护下长大了。

    他是幸运的,在江湖当时充满了惶恐不安乌云密布的时候依然可以在雁重楼的羽翼下安然度过。他的江湖尚且还未对他展开画卷,他的向往依然充满了自己洞悉的神气色彩。他的爷爷方易可以屏息静气去走万里河山,他们方家当时不属于江湖,也不属于民间。而当时,遮云的势力还尚且不敢触及到朝堂。这都是方卿和的幸运。

    他不幸,江湖第一战就眼见骇人场面,以此破灭了江湖人性本善的谎言。这世上有善有恶,善有终点,恶无尽头。别挑拨人心,别试探底线。这个道理,十几岁的方卿和就已经明明白白。

    遮云是十八铜人之一,刀枪不入,无坚不摧。

    方卿和是雁重楼弟子,手上雁回宝剑出自回楼,削铁如泥,触血不沾。

    当时,世人皆知回楼,无人识得雁回。

    但那很快就成了过去时。

    遮云开天一战,当时所有在场之人都听到雁重楼一句重喝:“南声——!”

    正在忙着厮杀的众人循声看去,只看到一个不知何时出现的白衣少年自半空落下,直直一脚落于遮云肩膀,遮云大怒,丢下那血肉模糊的眼珠,意图用那个蒲扇大小的手去捏死那个孩子,那孩子看着年幼,却灵活,躲避速度极快,身法极其伶俐,两次三番,居然叫遮云都抓了个空。

    那少年意图不明,似乎是逗弄遮云,又似乎存了激怒的心思。只是不管目的为何,都带着一种不知天高地厚的猖狂。

    少年居然还不拔剑。

    也不主动攻击,也不逃。

    可惜了——这是在场所见之人心下当时共同冒出的念头。

    可惜了这个少年。

    虽然隔着远又匆忙一撇,依然可以看到这个白衣少年身子挺拔轻盈,眉目惊鸿一撇,若是能够长大,定然是个美男子。

    可惜不知天高地厚。

    可是也难怪,白衣少年这个年纪,只怕根本没听过十年前那场折损了两位少林宗师的战役。所以才叫初生牛犊不怕虎。

    那两位少林宗师都伤不得遮云半点皮毛,何况是这个少年?胆大包天。

    真的是胆大包天,居然没有被眼前血淋淋的画面吓到腿软。是在胆大。

    胆大包天是方卿和给在场江湖人的第一印象,第二印象是,胆大包天的少年可以伤害到恶魔的皮毛的——他出剑,割下了遮云的头冠。

    遮云的头冠非常特别。

    用了少林寺金刚圈锻造。把十年养成的头发完好裹挟其中。金刚圈入火不溶,遮云抓了江湖中曾经负责朝廷兵器垂怜的沈生。以各种要挟,沈生这才交代金刚圈锻造秘密。

    秘密依然是秘密。江湖依然不知道。因为沈生吐露秘密之后,就被遮云抓起,投入到了火窑中。

    金刚圈做了头冠。

    很丑。

    居然是为了保护头发。

    也是怪。

    一个穷凶极恶的人,不爱江山,不爱美人。偏偏执着这一头头发,也是怪事一桩。

    这少年行为,不是虎口拔牙了,是给虎剃毛了都。

    众人有的不忍,甚至闭眼,似乎马上下一秒,少年就要被撕扯成了碎片。

    闭眼黑暗中,遮云发出乐一声比刚刚狂笑还要震耳欲聋的咆哮。

    咆哮戛然而止。突然又匆忙。

    众人睁眼,就看到少年一把长剑,从遮云散发的天灵盖出刺入。如天雷一般,劈中了要参天如云的大树。

    那大树被劈中两半,轰然倒地。

    如遮云。

    少年轻巧落地,白衣飘飘,眉目如画,他手握长剑,耀眼夺目,触血不沾,反射天光。

    雁南声一战成名。

    ......

    遮云开天一战,即便到现在,谁人不知呢?

    连从寨子里出来,走走江湖边缘的滕吉都知道的事情。

    但是方卿和在这战中却没有什么痛快。任何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快乐,都是恶魔。这种不是人,而是兽类得道,披了衣裳。

    方卿和当时如此说。

    若离只记住了,眼睛真的不好挖。

    即便是当时有个神医少年,挖掉了那个二叔公的眼睛也就罢了,还费劲辛苦和麻烦的把狗眼给接了上去。

    不知道其用意为何。

    令人莫名其妙。

    妞妞的话也让人莫名其妙。

    同时莫名其妙的,还有妞妞的举动。

    妞妞这次穿了鞋子,远远在田埂里提着一个小草篮子摘苍耳玩。远远看到他们,和身后的草垛。扭头就跑。

    陈小狗拔腿就追。

    没两步追上了妞妞,把妞妞提溜到了容小龙和若离眼前:“好孩子,替哥哥待客一会,哥哥去茅房。”

    他说的直接。

    然后才反应过来面对美人粗俗了。

    但是已经开口,无法收回。只能把妞妞往容小龙怀里一塞,一溜烟就跑了。

    跑的很快,看着人有三急,确实很急。

    容小龙懒得看陈小狗。

    倒是掂了掂怀里的女孩子。

    小姑娘很轻,瘦的还是像一把柴。

    他想了想,问小姑娘:“妞妞,你刚刚说,爷爷要去看草垛?”

    妞妞摇头,纠正他:“爷爷今天去看了草垛。”

    感情一字都不能差。

    容小龙问:“草垛里有什么?”

    小姑娘咬手指:“有妞妞和俏俏。”

    “妞妞和俏俏为什么要在草垛里?”

    “爷爷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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