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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山,金素昔的丈夫。
一个对她极好的男人。
一看起来就十分憨厚,凌菲菲木然,站在一边,眉眼低垂。看样子金素昔可以跟他共同生活一辈子了。
顾宁成当然是金素昔深爱的人,但是那又如何?缘分这种东西,在某些时候就好像是一把利剑一样,会刺穿某人心脏,会痛不欲生,也会枯木逢春。
她希望这是金素昔的真命天子,希望他们可以一直幸福下去。
“这是王军山,我的丈夫。”金素昔笑脸盈盈,只是那种欢愉并不带着幸福,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金素昔这样好的一个人,终究还是要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
凌菲菲心里莫名悲恸,看着金素昔那张脸,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凄惶之感。她知道,这或许还是金素昔最重要的选择。
她苦笑。
王军山十分客气,朝着凌菲菲笑了笑。
“凌小姐,我很喜欢你的歌。”
“谢谢。”凌菲菲十分大方地笑了笑,有人欣赏自然是有人欣赏的好处,总好过于籍籍无名,再想到这人日后乃是金素昔的丈夫,凌菲菲对他更加客气。
只要能对金素昔真心真意的好,至于其他的,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王军山又朝着金素昔说道:“有什么事尽管叫我,我先出去,你们聊。”
确实是一个很成熟的男人。
跟这样的人在一起生活,总不至于会伤心伤肺,能让金素昔伤心的人,一早就离开了她的世界,如果真要说起来,也不算是不幸运的。
“素昔,你爱他吗?”
“这个重要吗?很少有人像你跟承安一样,相爱的人结婚。大多人都是跟自己爱或者爱自己的人在一起,我选择的是我爱的人。”
金素昔目光坦然,“军山对我很好,我跟他可以过一辈子了。”
凌菲菲抿了抿唇,眉眼之间带着几分怜悯来。又不敢暴露自己的心,只好沉默。
半晌,金素昔朝着凌菲菲笑道:“过几天我要回金家一趟,菲菲,有时间的话陪我一起?”
这是金素昔第一次这么恳切地邀请他。
凌菲菲心中一动,微微颔首。
“好啊,只是金家不在棉城?”
“不在,在春城那边。”
有点远,凌菲菲看着金素昔那张恳切的脸,愈发坚定地点了点头。
凌浩自然是有人照顾的,陆承安是个大人了,她可以算是闲散人士了。
更何况跟金素昔之间的友情让她十分迫切地想要去拜访金家。
等陆承安知道这事儿的时候,凌菲菲可以明显地感觉到这人的不快活。
“去金家有什么不妥吗?”凌菲菲依旧是不太明白,耸了耸肩,一脸的天真单纯。
陆承安苦笑。
“你对金家可是一点都不知道呢。”
“但是那也是素昔的家,有需要担心的地方?”
凌菲菲不禁有些好笑,走上前,紧紧地抱住了陆承安的身子,这个男人实在是固执,在某些时候势必是要采取一些非常手段不可。
她主动攀上了陆承安的脖颈,一脸娇羞。
“过一段时间就是她的婚礼了,承安,我们是素昔的朋友,要讲义气的。”
又是这句话。
陆承安苦笑,他被这么一个小女人完全吃的死死的,一点自己的个人意志都没有了。到了凌菲菲跟前,更没有办法说出什么不允诺之类的话来。
“我陪你一起好了。”陆承安对金家倒是十分熟悉,当初金家生意出了问题也是他帮忙处理的,说起来金父金母对他十分亲切。
“我得问问素昔。”凌菲菲格外尊重金素昔的意愿,心里想着,如果金素昔找她是为了说一些很私密的事情,有个男人在场,很不好。
“王军山也会一起过去,所以我也去。”
凌菲菲满头黑线,这话听起来怎么听怎么像是在赌气,她耸了耸肩,倒也无所谓,嘻嘻笑了两声。
“好啊,那就一起去好了。”
三天后他们一起出发去春城,坐飞机只要几十分钟。
跟棉城不同,这里很明显要暖和很多,幸好听了金素昔的忠告,凌菲菲穿着一条连衣裙,并不热。
一行人十分低调地到了金家,凌菲菲只看一眼就彻底喜欢上了。
其实这一路上都能让凌菲菲尖叫出声,这完全不同于棉城,节奏缓慢,各色花卉织锦,让人觉得回到了原始森林。
金家是一间进深很广阔的平房,前前后后都是大花园子,种着许多种花,金素昔说过,她喜欢的大多都是美人蕉和栀子花之类的,所以这里面最多的也是这两种。
凌菲菲跟陆承安被安顿在东边拐角的小屋里,一扇落地窗,拉开窗帘就能看到一院子的花花草草,很和风日系,她总觉得这是度假来了日本。
凌菲菲转过身子朝着陆承安笑。
“一直都听人说春城美景无限,但是今天才算是真正的见识到了,我很喜欢,以后到这里来养老?”
真是想一出是一出。
陆承安骇笑。
“等老了再说,现在还这么年轻就考虑那些事情了?”
凌菲菲依旧是笑着的,狠狠点头。
“这叫未雨绸缪,我错了吗?况且,春城的美几乎都是公认的,我们以后恨得可以到这里来。”
“好。”陆承安完全没有必要去招惹面前的这个小女人,他希望她快乐。
“但是这里远远没有棉城那么便利。”
“没关系。”凌菲菲这是彻底爱上了,所以对于什么都觉得无所谓,她耸了耸肩,一脸淡然,“我喜欢这里。”
这时候听到了敲门声,是金素昔。
“菲菲。”
凌菲菲赶忙应声,走了出去,“怎么了?”
她一脸餍足。
金素昔看着凌菲菲那副样子,不禁有些感慨,原先时候他们都十分好奇,不知道陆承安是怎么喜欢上凌菲菲的,但是到了今时今日,总算是明白了,凌菲菲十分达观,像是个安琪儿。
她十分艳羡,也很艳羡他们之间的爱情,这貌似是所有人都难以企及的了。越是这样就越是觉得难能可贵,金素昔祝福他们。
“这间房子可以吗?”
“可以。”凌菲菲笑,“爱上春城了。”
“我爸妈请你们出来喝茶。”
金父金母十分好客,或许是因为有陆承安在场的缘故,倒是让他们这些东道主有些局促了,凌菲菲苦笑,这年头不管谁都对待大人物的态度都是大同小异的,况且金家还受过陆承安的恩泽,所以就更加不同了。
看着他们都那么诚惶诚恐名的样子,凌菲菲朝着陆承安颇有些无语地瞪了一眼。
感知到了自家夫人对自己的不满,陆承安骇笑。
“别太拘束了。”
陆承安很少说些客套话,就好像是这之类的话说的都是少之又少, 偶尔说一次,就能让那些人高兴老半天。
凌菲菲总算是发现了这个男人的妙处。
那一夜凌菲菲睡得很好,花香馥郁,萦绕在鼻尖。第二天一早意外发下那油光亮滑的芭蕉叶伸了进来,一院子的夏天悄默默都爬了进来。
陆承安在床上坐着,看着那丫头忽然之间回到了十来岁,不禁有些好笑。
“这么喜欢?”
“是啊。”她摸了摸自己额角的汗,兴奋的难以自抑,“真的,这里真的要比棉城来的自在。”
棉城的气氛太过紧张,远远比不得春城自在,她倒也不算是享受主义,只是哪里轻松就想着往哪里窜。
她笑了笑,洗漱完毕去金素昔房里找她。
看着她两眼红红,看起来格外窘迫。
凌菲菲顿时就愣住了,赶忙跑上前,紧紧拥抱她。
“你怎么了?素昔?”
“我真的要结婚了,真的。”她哽咽,只是这怎么看都不像是高兴的泪水,“我至今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凌菲菲紧紧地抱住了她的身子,
“素昔,你不愿意对不对?”
金素昔摇头,依旧哽咽。
“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我跟他都知道,我们会好好结婚,以后还会有一双儿女,我喜欢这种人生。”
或许那王军山是金父金母喜欢的好青年?并不是金素昔心甘情愿要嫁的?
“素昔,这可是一辈子的事情啊,你真的考虑好了?”
金素昔苦笑连连,现如今再怎么样也就只能如此了,难不成还要让自己的父母继续为自己担心吗?都已经叛逆了这么多年了,她只觉得十分疲惫,不愿意再继续这样下去了。
“我没有不高兴,军山对我很好,是个好人。”
但不是每一个好人都要去爱,也不是要跟所有的好人结婚。
金素昔完全看不到这一切。
她把自己遮的严严实实,她看不到别人的眼神,别人的面孔,所以她也就以为别人也看不见她。
所有人都能看到她鲜血淋漓的心脏,腐烂成一块又一块,叫人看着畏惧惶恐,但是她好像全无知觉。
顾宁成在数年前就已经让她死了。
凌菲菲泪盈于睫,她怎么都没想到,平常那么坚强的一个女人,竟然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听我说,素昔,这是你的人生,你的一辈子,如果你自己都不争取的话,恐怕会变得更加糟糕。”
“谢谢你菲菲,这些话也就只有你会跟我说了,但是我还是要这么做。”
凌菲菲实在是不明白,这是看着她如此笃定的样子,只好点头。